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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中心初级中学2025年年度教职工疗休养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波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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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中心初级中学2025年年度教职工疗休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NBHSWCS271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中心初级中学2025年年度教职工疗休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7000

最高限价(元):357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570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提供教职工疗休养策划、线路安排、服务保障、费用控制等一系列相关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备注:预算金额为本次疗休养财政资金部分,各线路的报价中,3000元/人的部分由本次采购预算支付,超出部分由疗休养出行人自行承担。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原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原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线上开启: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中心初级中学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集士西路154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023969

质疑联系人:蔡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023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姜梅、邓平、徐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08638

质疑联系人:江华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0863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

传真: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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