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0-JZCG-G2025-01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生物医药产业大脑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0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部分“二、评分标准”做如下更正:
1.原:“2.2 项目成员(3分):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成员具有:系统分析师证书的得1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软件设计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3分,同一个人具有多种证书的可以重复得分,同一种证书不能重复得分。须提供相应有效证书扫描件。”
更正为:“2.2 项目成员(3分):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成员:具有系统分析师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的得1分,最高2分;须提供相应有效证书证明材料,同一个人提供多种证书的可以重复得分,提供同一种证书的也可以重复得分。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软件设计师证书、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最高1分;须提供相应有效证书证明材料,同一个人提供多种证书的可以重复得分,提供同一种证书的也可以重复得分。本项满分共3分。”
2.原:“3.1 业绩(6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类似项目案例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6分;须提供相应有效合同扫描件。”
更正为:“3.1 业绩(6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类似项目案例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6分;须提供相应有效合同扫描件。”
3.原:“3.3 技术能力(8分):投标人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或深度合成技术能满足项目功能,已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等文件要求完成备案;能够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算法备案号复印件的得4分,能够提供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号复印件的得4分。”
更正为:“3.3 技术能力(5分):投标人采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或深度合成技术能满足项目功能,能够提供同类智能问答应用产品页面截图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如投标人还能够提供已完成的同类项目证明材料(检测报告证明或验收报告证明或用户证明)的再得3分。本项满分共5分。”
4.原:“5.3 数据设计方案(10分)”更正为:“5.3 数据设计方案(13分)”;更正后的方案内容及评分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项目概况中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以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均由原:“2026年1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6年2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如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请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在更正公告发布后及时至“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http://***/jszc/login%EF%BC%89%E9%87%8D%E6%96%B0%E8%BF%9B%E8%A1%8C%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6%9B%B4%E6%AD%A3%E5%90%8E%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6%9C%89%E6%95%88%E8%8E%B7%E5%8F%96%E6%9C%9F%E9%99%90%E8%87%AA%E6%9B%B4%E6%AD%A3%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8%B5%B7%E8%87%B3%E6%8F%90%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4%B9%8B%E5%89%8D%E7%9A%84%E6%AF%8F%E5%A4%A9%E4%B8%8A%E5%8D%880:00-12:00%EF%BC%8C%E4%B8%8B%E5%8D%8812:00-23:59%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C%E6%B3%95%E5%AE%9A%E8%8A%82%E5%81%87%E6%97%A5%E9%99%A4%E5%A4%96%EF%BC%89%E3%80%82%3C/p%3E%3Cp%3E
更正日期:2026-01-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科学技术局(本级)
单位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5号楼6楼
联系人:吴呈熹
联系电话:0510-81821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0号楼
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0510-818277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洋
电话:0510-81827759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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