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HNGS20261103005 | |
| 项目名称 |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公务及生产车辆集中采购项目增补采购第一批 | |
| 采购人及采购需求人 | 采购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需求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和下属分公司(机构)及控股子公司 | |
| 开标时间/提交响应报价截止时间 | 2026-11-09 15:00 | |
| 评审价的确定 | 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评为AA级的供应商,评审价可按该供应商的评审价格给予1%-3%的价格抵扣。 本项目信用评价运用价格抵扣率: 0 % 评审价的确定 □ 不需税率换算:评审价=平台响应总报价*(1-价格抵扣率) ☑ 需税率换算:评审价=平台响应总报价÷(1+供应商填报的增值税税率)*(1+最高限价基准税率)*(1-价格抵扣率) 注:(1)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在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结果为准。 | |
| 1 |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 1.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本项目拟对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公务及生产车辆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增补采购,本次采购共分为2个标段,第1标段:奇瑞风云 A9L 2027 款 260 MAX 版、奇瑞风云 A9L 2027 款 260PRO 版;第2标段:比亚迪汉 DM-i 智驾版 245km尊贵型。 注:①车辆具体规格技术参数、采购数量等详见附件《关键技术性能指标最低要求》。 ②本次采购数量仅为暂估数量,实际采购量以采购需求人下单数量为准。供应商须承担采购数量及运距变化等不定因素的风险。1.2工期/服务期/供货期: 采购周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交货期:采购需求人在湖南省高速公路内部商城下单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下单方式: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内部商城免费注册,并编制《上线物料表》,经审核后创建商品,完成相应商品在集采专区的上架。采购需求人根据实际项目需求分批次通过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内部商城向成交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1.3工程地点/服务地点/送货地点:送货地点:湖南省范围内免费送货至采购需求人指定地点。 1.4质量要求: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为响应货物生产厂家生产的全新车辆,车辆(包括零部件)应是交付前最新生产的、未经使用过的、完全符合车辆生产厂家(以下简称原厂家)合格出厂标准的全新产品。 1.5其他要求:质量保质期:第1标段-奇瑞风云A9L:供应商对合同车辆提供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终生质保及自交付之日起3年或10万里程(以先到达者为准)的整车质量担保,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第2标段-比亚迪汉 DMi:供应商对合同车辆提供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终生质保及自交付之日起6年或15万里程(以先到达者为准)的整车质量担保,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合同车辆在质量担保期内因制造、装配缺陷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供应商按照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有关质量担保规定处理。其他事项详见附件合同条款。 采购执行合同:供应商成交后,与采购需求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和下属分公司(机构)及控股子公司签订具体采购执行合同,具体采购执行合同签订的双方共同作为合同主体承担合同法律责任与风险。(适用于集采项目) 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 D 级。 |
| 2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车辆的制造商(生产厂商)或制造商的销售公司或经合法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制造商的销售公司指制造商的分(子)公司或与制造商属同一集团(同一控股股东)。供应商为设备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响应。 (5)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 D 级的供应商响应。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3年,无因质量问题被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 3 | 报价方式 | ☑ 单价: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分项报价清单填写分项报价 □ 总价 |
| 4 | 增值税税金计算方法 | ☑ 一般计税方法 □ 简易计税方法 |
| 5 | 最高响应限价 | □ 无 □ 有,采购人编制了最高响应总限价 元/%;其中最高响应总限价基准税率为 % ☑ 有,采购人编制了最高响应总限价及分项单价限价,最高响应总限价 11074500 元;其中分项单价限价为: 详见采购交易平台线上清单 ;最高响应总限价基准税率为 13% |
| 6 | 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 | (1)采购人为本次采购编制了最高响应含税总限价及分项单价限价,第1标段:最高响应含税总限价:5236500元;第2标段:最高响应含税总限价:5838000元;其中分项单价限价为:详见采购交易平台线上清单;最高响应总限价基准税率为13%。 (2)供应商的含税单价及其按最高限价基准税率换算后的含税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单价,否则,其响应将会被否决。 (3)响应货物的价格要求: ①采购人提车前,如成交供应商提供车辆的最新市场指导价格低于车辆成交单价,成交供应商应按最新的市场指导价格进行销售。 ②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响应人调高销售指导价,本合同车辆成交单价不变。 ③合同执行过程中,若遇响应人进行促销活动,则在享受促销活动的区域内,采购人所购车辆同样享受全额促销优惠。 ④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产品升级换代,响应人须及时向采购人报备,新价格不得高于合同下同类产品的价格。 ⑤合同执行过程中,车辆销售指导价调整时应及时告知采购人。 |
| 7 | 响应保证金 | 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不要求 |
| 8 | 公告媒介 |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链接]:32443/gateway/#/[链接])、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链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上发布。 |
| 9 |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 同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 不得少于三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10 |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和数量 |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和数量: 3 名 |
| 11 |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 ☑ 一家 □ 家;成交份额: □ 家;确定多家供应商,不明确比例,按第一名价格执行。 |
| 12 | 异议渠道 | 异议受理机构: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31-89757151 通信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
| 13 |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 500 号 电 话: 0731-89757142 |
| 14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采购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 张女士、罗先生 电 话: 0731-89757116、0731-89757153 |
| 15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
| 16 | 合同及支付方式 | (1)合同支付方式:本合同为单价合同。 (2)合同单价为乙方所供车辆的制造前准备、制造、提供备件、包装、运输、保险、装卸、仓储保管、检验测试、质量保证期及合同文件所要求的其他配套服务工作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一般风险、合理利润等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不含车辆购置税),以及供货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用等。 (3)本项目无预付款,具体支付方式见合同条款与格式。 |
| 17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响应设备需满足相关质量要求,技术性能指标均不允许负偏差,关键技术性能指标最低要求详见附件《关键技术性能指标最低要求》。采购需求人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时,设备需全部满足相应车辆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如未满足,采购需求人有权要求更换或拒绝使用设备,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由供应商承担。 签发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有权对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履约能力核查和价格核查,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现场核查、核验供应商资格要求原件资料、生产设备情况或设备购入途径(代理商提供)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以确认预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满足基本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2)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登录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交易平台”,网址:[链接]:32443/gateway/#/[链接])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 (3)注册完成后,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报价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后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 (4)采购交易平台的注册、采购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制作及递交、开标流程等详见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指南(采购交易平台客服热线:0731-89677969,技术支持QQ:2753550877)。 (5)在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如发现供应商存在转包情形,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将供应商的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1-3年内禁止响应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采购项目,同时要求供应商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本公告附件1.供应商须知第1.1款第(4)条不适用。 (7)本次采购采用最低价法,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
| 评审办法 | 最低价法。 评审价相等时,采购人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1)响应报价低的供应商优先; (2)响应报价提交时间在前的优先。 | |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有权要求预成交供应商提供竞价公告供应商基本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以确认预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情况。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满足基本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或采购结果备案前,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 D 级的,其响应无效。 | ||
附件: 1.供应商须知 2.承诺函(供应商报价视为供应商承诺) 3.合同条款及格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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