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
| 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机关及外驻单位食堂托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自主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XY-2026-09-06
项目名称: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机关及外驻单位食堂托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9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9500
采购需求: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机关及外驻单位食堂托管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自主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凡有意参加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后,选择沧州市,进行交易文件下载操作。本项目一律通过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一经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电子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下载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0512-58188537。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2080706。5、采购监督部门: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监督电话:0317-2017288。6、采购方式及评审方法: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本级
地 址:沧州市新华区清池北大道5号
联系方式:0317-5523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沧州翔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朝阳路2号
联系方式:0317-2080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瑜
电 话:0317-2080706
九、附件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