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苏家屯区城镇燃气智慧监管与综合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1-00109
项目名称:苏家屯区城镇燃气智慧监管与综合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60000
最高限价(元):9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源头信息子系统服务
采集相关信息录入平台,燃气经营者向苏家屯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对燃气经营者的站、瓶、人、车、燃气用户源头依法依规安全管理。
2、苏家屯区燃气安全监管综合治理体系方案5个工作维度服务
(1)第一个维度:建设局统筹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综合治理留痕;
(2)第二个维度:街道办事处属地燃气安全监管留痕;
(3)第三个维度:各局委分管细分行业燃气安全监管留痕;
(4)第四个维度:监督燃气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留痕;
(5)第五个维度:监督燃气用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留痕;
3、平台支持监督燃气站、送气工、燃气用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入户安检闭环服务
(1)PC电脑端、手机端支持对随瓶安检情况检查
(2)手机端支持专项入户安检
(3) PC电脑端、手机端支持对定期安检(年度入户安检)情况检查
(4)PC电脑端、手机端支持对液化石油气站气瓶充前、充后安全检查监督落实工作
4、平台支持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隐患处置闭环服务
苏家屯区 6.37万户液化石油气燃气用户安全隐患处置闭环服务
(1)PC电脑端、手机端支持《瓶装液化气“6看”入户安检》系统自动生成隐患清单;
(2)PC电脑端、手机端支持街道办事处下发燃气用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手机端支持燃气用户安全隐患整改结果图片上传
5、平台支持燃气安全专项安全监管服务
(1)苏家屯区属地16家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液化石油气站、从业人员、液化气瓶、运输车辆、燃气用户等信息服务;
(2)苏家屯区属地9家汽车加气站建档信息服务;
(3)苏家屯区属地2家管道气公司建档信息服务;
(4)燃气用户建档服务;
(5)液化气送气工管理系统服务;
(6)签订电子供气合同平台支持服务
6、实现燃气安全监管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服务
(1)手机端支持对在苏家屯区燃气经营者以及送气工等定期上传、上报:充前充后安检、随瓶安检、换瓶记录等安全数据,进行安全评分考核、考核排名;
(2)手机端支持对在苏家屯区液化石油气 4.87万户液化石油气燃气用户定期上传、上报随瓶安检、换瓶记录等安全数据,进行安全评分考核排名,进行分类信用考核和黑名单管理;
(3)PC电脑端支持建设局、街道办事处等局委对4.87万户液化气燃气用户定期抽检安检、靶向安检燃气用户安全隐患,对燃气站、送气工、燃气用户等安全隐患监控和处置考核排名,并对燃气站、送气工、燃气用户等分类信用管理考核评分和黑名单管理提供支撑;
7、苏家屯区燃气安全监管综合服务和7*24小时服务要求
(1)对在苏家屯区开展燃气业务的燃气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提供7*24小时数据支持服务;
(2)为苏家屯区提供燃气安全隐患数据分析、报表统计和系统监管坐席驻守服务站服务;(3)为苏家屯区提供安全隐患“6看”专项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处置培训服务和伴随技术支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0日11时00分至2026年10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 苏家屯区葵松二路8号
联系方式:024-89814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号
联系方式:024-22894260
邮箱地址:3869947252@[链接]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和睦路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336 2101 0200 0024 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淼、王君君
电 话:024-22894260-8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