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6年塘栖镇省级中心镇公共设施服务提升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2604-330113-04-01-283590 | ||
招标人: | 名称: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天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人民路300号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42号1幢9楼9B01-9B03室 | ||||
联系人:俞晨攀 | 联系人:盛超 | ||||
电话:18368046707 | 电话:18067981273 | ||||
标段(包)名称: | 2026年塘栖镇省级中心镇公共设施服务提升改造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2867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一、澄清部分:1.第一章-招标公告,更正前:建安工程造价1181.548800万元。更正后:建安工程造价1014.7187万元;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更正前: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11815488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5.其他:招标控制价11815488元,保留两位小数。更正后:最高投标限价10147187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5.其他:招标控制价10147187元,保留两位小数。更正前: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190333元。更正后: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150648(不含税)元。10.6特别说明,更正前:3.暂估价:(1)内容:地块一:1.铝板幕墙141700元(含税)、2.原有建筑物内水电消防通风管道拆除回收-27410元(含税);地块二:室外管线整改54500元(含税)、2.原有建筑物内水电消防通风管道拆除回收-8994元(含税);(2)金额:159796.00元;(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约1.4:100。更正后:3.暂估价:(1)内容:地块一:1.原有建筑物内水电消防通风管道拆除回收-27410元(含税);地块二:1.原有建筑物内水电消防通风管道拆除回收-8994元(含税);(2)金额:36404元(含税);(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约0.36:100。3.招标文件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中“□⑧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17点规定情形的。”调整为固定必选项。4.招标文件前附表10.6特别说明第17条全部更换为:“评标过程中评标系统出现标中预警信息的,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造价锁一致。(2)投标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一致。(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时间需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证件号码一致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身份证号码。(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联系电话。(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一致。”三、本项目以新生成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建设)及招标文件V3为准。;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一、澄清部分:1.第一章-招标公告,更正前:建安工程造价1181.548800万元。更正后:建安工程造价1014.7187万元;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更正前: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11815488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5.其他:招标控制价11815488元,保留两位小数。更正后:最高投标限价10147187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5.其他:招标控制价10147187元,保留两位小数。更正前: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190333元。更正后: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150648(不含税)元。10.6特别说明,更正前:3.暂估价:(1)内容:地块一:1.铝板幕墙141700元(含税)、2.原有建筑物内水电消防通风管道拆除回收-27410元(含税);地块二:室外管线整改54500元(含税)、2.原有建筑物内水电消防通风管道拆除回收-8994元(含税);(2)金额:159796.00元;(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约1.4:100。更正后:3.暂估价:(1)内容:地块一:1.原有建筑物内水电消防通风管道拆除回收-27410元(含税);地块二:1.原有建筑物内水电消防通风管道拆除回收-8994元(含税);(2)金额:36404元(含税);(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约0.36:100。3.招标文件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中“□⑧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17点规定情形的。”调整为固定必选项。4.招标文件前附表10.6特别说明第17条全部更换为:“评标过程中评标系统出现标中预警信息的,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造价锁一致。(2)投标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一致。(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时间需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证件号码一致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身份证号码。(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联系电话。(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一致。”三、本项目以新生成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建设)及招标文件V3为准。 | ||||
行政监督机构: | 临平区住建局 | 电话: | 0571-86139483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9-29 09:18: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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