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临潼区相桥街道2025年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1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5-ZB017(CGB)
项目名称:临潼区相桥街道2025年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24,709.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进场之日起120日历天;
采购包2:自进场之日起120日历天;
采购包3:自进场之日起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潼区相桥街道2025年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合同包2(临潼区相桥街道2025年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合同包3(临潼区相桥街道2025年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潼区相桥街道2025年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需在本企业注册、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5)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6)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凭证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报名时间后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临潼区相桥街道2025年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需在本企业注册、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5)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6)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凭证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报名时间后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临潼区相桥街道2025年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需在本企业注册、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5)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6)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凭证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报名时间后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3日 至 2025年07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8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各投标人应根据“ 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 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 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七)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10.《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本项目最高限价:采购包1: 4460928.00元;采购包2: 3154832.00元;采购包3: 2008949.00元。
(九)允许各供应商兼投,但不允许兼中,每家供应商只能中一个包;若同一家供应商同时在两个包中均排名第一,则以包号顺序在前的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十)特别注意: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投标人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套、副本壹套、电子版贰套(U盘),(电子版二套标明投标人名称,随正本密封)。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线下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线下递交文件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东环路小区(烟草专卖局对面)4号楼101室。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临潼区相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临潼区相桥街道
联系方式:13700242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梓搏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胡东小区5排51号
联系方式:029-83992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东红
电话:029-83992983
西安梓搏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2日
附件下载:采购需求.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