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SCHT-石泉县-2025-383950
二、合同名称:迎丰镇人民政府直接订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SCDD-石泉县-2025-367818
四、项目名称:迎丰镇人民政府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迎丰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迎丰镇弓箭沟村村委会
联系方式:15991957178
供应商(乙方):石泉县泉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原征稽所院内277号
联系方式:13992544871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2P空调 | 1(台) | 4999.00 | 4999.00 |
合同金额: 4999.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玖佰玖拾玖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 1 | 2P空调 | 1(台) | 4999.00 | 4999.00 |
合计金额: 4999.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玖佰玖拾玖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5年05月20日
九、验收组成员:张兴明 陈亿 陈多多
十、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迎丰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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