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A3206120307000379 | 项目名称 | 南通聚创储能产业园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6120307000379010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聚创储能产业园项目供电增容(内线)施工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南通聚创储能产业园项目供电增容(内线)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聚创储能产业园项目已由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聚创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供电增容(内线)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邻朝霞路,西邻金鼎路;
2.1.2建设规模:南通聚创储能产业园原供电容量2400KVA,增容至12400KVA。采用10KV双电源供电,一路供8000KVA,一路供4400KVA;
2.1.3合同估算价:711.12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施工完成进行完工验收,以完工验收时间作为工期计算依据。本工程通电时间依据供电外线通电时间确定,供电外线通电后进行本工程通电验收。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1月,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从红线外高压接入点至低压配电房低压柜及照明消防一级动力箱,包括不同规格高低压电缆、5台2000KVA变压器、不同型号高低压柜及土建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项资质齐全)电力设施许可证(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如投标人已换发新证则提供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如投标人尚未换发新证则提供五级及以上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
特别提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3.3.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类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起至2026年 1 月 8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 1 月 8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聚创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金霞路555号江海圆融汇1#13层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
联系人
|
姚先生
|
联系人
|
刘工、沈工
|
电 话
|
0513-86598690
|
电 话
|
0513-89011009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