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已由 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景发改招标核字 [2024]75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景县城市管理局、景县园林局)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及县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景县城市管理局、景县园林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7675.62 万元,建设规模:新建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一座
,总设计规模 4 万 m3/d,本期建设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 2 万 m3/d,采用装配式设计,并
建设配套尾水管线。建设地点:景泰大街以北,809 县道以西的地块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缺
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3.5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3.6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 (□承接过/□完成过) (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监理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7 本次招标 (□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7.1 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3.7.2 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招标人对拟派总监在建工程的数量(不超过 2 项)、等级、所在区域有要求时明确);3.8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9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最低配备人数及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配备比例符合冀建质安函〔2023〕528 号文件规定,监理人员≥6 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 2 人。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21 00:00 至 2025-10-28 00:00 (北京时间,下同),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14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河北聚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胡佳 ,联系电话: 18732215210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8-631608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投标人/供应商 0
13.联系方式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