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班级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A-BFCC-DL-20250902
项目名称: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班级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多媒体教学设备42套(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质保期自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3年。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1日至 2025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将营业执照副本、针对本项目及对应编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5543695697@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经代理机构审核材料合格后,邮箱回复发放《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及购买文件收款账户,填写完整后将加盖公章的《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及领购费用转账凭证截图回传代理机构邮箱,完成以上所有步骤视为获取文件登记成功; (注:1.采购文件款须公对公汇款,个人汇款无效,缴纳时需注明项目名称。2.未在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登记,不接受其投标。3.登记成功后请关注邮箱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8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班级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详见“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A-BFCC-DL-20250902
项目名称: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班级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9万元
采购需求:多媒体教学设备42套(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质保期自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工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
3.2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具有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3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将营业执照副本、针对本项目及对应编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5543695697@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经代理机构审核材料合格后,邮箱回复发放《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及购买文件收款账户,填写完整后将加盖公章的《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及领购费用转账凭证截图回传代理机构邮箱,完成以上所有步骤视为获取文件登记成功;
(注:1.采购文件款须公对公汇款,个人汇款无效,缴纳时需注明项目名称。2.未在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登记,不接受其投标。3.登记成功后请关注邮箱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 8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2.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自由大路506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431-85608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91号伟峰东第11号楼9楼906室
联系方式:孙敏17519252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敏
电 话:17519252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