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南政采框架(服务)2025-03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海南州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征集公告里采购需求中最高限制单价及征集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附件7内容变更 | 1.最高限制单价:0% 2.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开标之日前六个月内有效),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指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材料。 | 1.最高限制单价:99% 2.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免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或企业零申报证明材料)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新农合或灵活就业相应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 3、新成立的投标人无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资信证明或验资报告。 |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海南州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海南州共和市民中心二楼西侧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张海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海南州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海南州共和市民中心二楼西侧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974-7553330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