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区雨污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运河区雨污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设计已由沧州市运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沧运发改审批字〔20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沧州市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258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敷设雨水管道22310米,选用管径为d800钢筋混凝土管;敷设污水管道24920米,选用管径为d500钢筋混凝土管;对原混凝土路面进行恢复及建设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建设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小王庄镇、南陈屯镇,建筑功能:通过建设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运河区排水系统,降低内涝风险,为群众创造高品质生活,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建设期间(至竣工验收)相关的设计伴随服务,配合招标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51.45万元。2.3 服务期限:甲方提供必要资料后 30 天内提交全部设计成果文件,并根据进度提供后续服务工作,具体进度需满足招标人需求。□ / 个日历天,从 / 年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 / 个日历天。2.4 其他: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4 本项目专门小微企业招标 。(二)拟派设计负责人 3.5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3.6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7 拟派设计负责人提供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三)其他 3.8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9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3.10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28 09:00至2026-02-04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hbggfwpt/%EF%BC%8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2-27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hbggfwpt/%EF%BC%89%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8.1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双盲”+“分散”形式、远程异地评标;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5】1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8.2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取。8.3付费主体: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电话咨询方式向 沧州市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河北腾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王鹏/王晶晶,联系电话:0317-5297725/0317-3010004 。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市主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317-3203133电子邮箱:/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供投标人免费使用 。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沧州市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腾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南大道68号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滨河龙韵小区7号楼312铺 |
| 邮编: | 061000 | 邮编: | 061000 |
| 联系人: | 王鹏 | 联系人: | 王晶晶 |
| 电话: | 0317-5297725 | 电话: | 0317-3010004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551170287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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