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完整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
(2)供应商可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但不得就本项目内容拆分投标,所投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7)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提供职称证、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标项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4.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5.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
6.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