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场建设项目已由
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大发改〔2025〕293号)批准,
招标人为
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业主为
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占比0%,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1)本项目总投资748.5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595.15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6659.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体育场,包括一个11人足球场和两个篮球场,400m环形跑道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地点: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院内。(2)计划工期:30日历天。(3)质量标准:合格。
- 2.2招标范围: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01.057308万元。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 3.1.2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7月18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1900:00:00至2025-07-2400:00:00,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bafanghaoda.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5、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8-08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bafanghaoda.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向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河北恒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李晓珖,联系电话:0310-6301062、河北恒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耿占生,联系电话:0310-3098928。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10、是否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是否双盲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场建设项目施工投标人/供应商15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恒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大名县北京路与万大路交叉口东行300米路南地址:
邯郸市开发区文明路3号邮编:
056900邮编:
056002联系人:
李晓珖联系人:
耿占生电话:
0310-6301062电话:
0310-309892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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