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南高桥村拆迁安置区基础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南高桥村拆迁安置区基础配套项目)已由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XSZBH-2025-2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徐惠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徐惠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等。道路建设共13条,总长度2167米:雨水管道铺设约775米;户内污水工程共建设111套;给水管道敷设共3845米;燃气管道铺设共1743米;路灯建设64座;行道树建设109株,景观面积建设约1292.5平方米;通讯工程铺设管道2279米;电力工程铺设低压电缆1429米,高压电缆224米,变压器2座。以及各工程的附属设施。
2建设地点:徐水区留村镇南高桥村 3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五个月。
2.2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并在竣工完毕后,对施工的全部范围承担相应期限内的保修工作。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
3.1.2其他要求: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实施“双盲”评审,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双盲”评审,暗标部分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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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04 09:00至2025-06-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圣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 魏珊珊、李天泽,联系电话:0312-5455180
;招标人:保定市徐惠水务有限公司,联系人: 刘文德,联系电话:0312-868393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保定市徐水区发展改革局
电话:
0312-8696533
电子邮箱:
xsfgz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漕河治理工程(京广铁路以下段)(南高桥村拆迁安置区基础配套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2000 |
13.联系方式招标人: | 保定市徐惠水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圣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宏兴中路64号四楼402室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和平里街道办事处薛东路181号阳光绿城商务写字楼4楼403室商用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文德 | 联系人: | 胡彦军、卢朝、韩清清、魏珊珊、李天泽 |
电话: | 0312-8683932 | 电话: | 0312-5455180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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