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农村生态环境数智化监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1422 |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农村生态环境数智化监测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86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86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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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采购内容:本项目以提升全省农村生态环境数智化监测服务水平为目标,依托“河南一号”、吉林一号、高分系列亚米级高分辨率影像,以及哨兵系列、高分五号高光谱影像和国土三调数据,综合运用AI智能解译、“天眼”视频监控、无人机航飞相结合的技术手段,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同步建立“问题识别-问题下发-实地核查-核查信息审核”的数智化闭环监管体系,实现农村污染源的精准识别、动态追踪和高效管控,并为“美丽乡村”建设成效评估提供支撑数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①监测基底构建(高分辨率影像数据获取及制作、专题数据收集处理、全省农村小微水体数据清单制作);②四大类重点问题监测服务(农村黑臭水体监测、乡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周边生态问题监测、畜禽养殖粪污监测、生活垃圾监测);③数智化闭环监管体系建立(问题图斑下发管理、核查报送、省级汇总统计分析);④小微水体治理(排查方法及标准、建立治理清单、督导治理方案制定);⑤美丽乡村建设成效评估。(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服务的全部内容。(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应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类别须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信用中国”([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开标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链接])公示的企业信息网页截图,内容包括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6年10月29日 至 2026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链接])。 | |||||||||||
| 3.方式:凭CA密钥市场主体登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供应商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11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加密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位置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11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郑州市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2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 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1.4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5 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6 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7 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8 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和《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2号)收费标准收取。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学理路10号 | |||||||||||
| 联系人:赵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1-6630910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 |||||||||||
| 联系人:杨永丽、田兴、史岩岩、张亚龙 | |||||||||||
| 联系方式:0371-65585906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杨永丽、田兴、史岩岩、张亚龙 | |||||||||||
| 联系方式:0371-655859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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