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ZQ12025064-1
项目名称:青阳县“三水统筹”水润乡村建设勘测设计项目
招标单位:青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阳县“三水统筹”水润乡村建设工程已由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2025】5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青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水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池州市青阳县
2.2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青阳县蓉城镇、朱备镇,主要实施堰坝生态化改造、水库清淤提升、河湖清淤、生态缓冲带建设及岸坡整治等,以及生态流量管理、用水权制度改革与水权交易等软建设。工程水利部分总投资约为7018.19万元,勘察设计费约200万元。
2.3 (1)设计周期: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待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施工图设计);(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体工程缺陷责任期止。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青阳县“三水统筹”水润乡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察(测)设计工作;相关专题的编制和审查(按实际报批需要开展,包括不限于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洪水影响类评价、环保、水保等专题);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评审、必要的施工图审查、各设计阶段(工程建设与验收阶段)需勘察设计单位配合的各种相关服务与工作(不限于以上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
2.7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经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计列的相应阶段勘察设计费(含批复初设概算中所列各类专题费)的100%(含审查会务费、专家评审费等在项目报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满足各阶段审批需要的其它各项专题费用及审查费用均包含在勘察设计费报价中)。
2.8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资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方须为设计单位。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②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③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④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拟派。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 未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递交方式为网上上传,逾期未上传的不予接收。开标地址: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二室(青阳县蓉城镇天柱南路东侧中心城(拓富广场)2号楼二楼。
5.2 本项目为全流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支持远程解密(详见远程解密手册),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自行选择是否递交,如递交可以采用邮递方式递交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完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至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时间为准,未能及时送达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高速时代广场C3幢15A01室,联系人:袁乐,电话:151559691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j.chizhou.gov.cn/)、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公开发布。
8.注意事项
8.1 本项目只接受已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中的完善信息的市场主体参与,未完善的市场主体请及时办理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请参见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j.chizhou.gov.cn/)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切换公告”(公告附件含操作视频),联系电话:0566-2318357,0566-2318216)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8.2 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使用详见“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及学习视频”;
8.3 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由此造成无法参与投标责任自负。
8.4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最新版品茗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直接点击该链接下载:
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80000/d06a72c44a3b4073a658369071b2de1e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60010。
8.5 本次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的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登录到品茗电子交易系统中,进入到不见面开标系统,在开标环节开启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应保持“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其授权委托人随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远程等方式接受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如有)等信息,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系统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进行回复)对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如有)等信息做出答复,逾期未提交询标回复函的,视同认可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8.6 潜在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将相应企业、人员等资料,清晰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添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栏目,如有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8.7 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企业法人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综合窗口集中办理点办理或在线办理,联系电话:0566-2318206。
8.8 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人注册的其他内容,在本项目不作要求。
8.9 品茗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566-2318056,0566-2318106。
9.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青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501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施文伟
电话:18056672253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水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高速时代广场C3幢15A01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袁乐
电话:0551-63855989、15155969192
(三)电子交易系统:池州市品茗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66-2318056
(四)行政监督部门:青阳县水利局
地址: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501号
电话:0566-5021792
10.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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