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污水厂智能化深度融合项目(第二次)
投标人答疑
项目名称:北碚污水厂智能化深度融合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500001202512160251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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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列明了“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投标”。招标文件并未要求设备品牌授权,请业主直接明确是否需要设备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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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前已说明:“正文内容不允许修改。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因本项目未要求设备品牌授权,故投标人无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或制造商授权书。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审查部分格式中的目录(一)制造商资格声明(制造商投标时提供)或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提供),请投标人自行修改为(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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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重庆市三峡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2日
北碚污水厂智能化深度融合项目(第二次)答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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