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米易县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DR检测车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米易县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米易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米易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米易县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米发改审批〔2025〕8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米易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医共体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占76.9%;医共体自筹占23.1% ,招标人为米易县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DR检测车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米易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米发改审批〔2025〕8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星宸盛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米易县城区。
2.2建设规模:以米易县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本标段采购设备为DR检测车1台。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80 天内完成供货。
2.4标段划分:DR检测车一个标段。
2.5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符合射线装置管理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2.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或许可相关证明文件并进电子签章(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3(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医疗设备(投标人提供完整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DR检测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攀枝花 市(州))(网址: http://***/ )—“登录”—“攀枝花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米易县人民医院
地 址:米易县攀莲镇河熙北路39号
邮 编: 617200
联 系 人: 梁老师
电 话: 0812-637630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星宸盛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97号1-2幢9层13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028-83593539、1592885086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 年 1 月30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标准招标文件中的“以上”包括本数。
(5)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6)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注(3)中所称“业绩每类别”是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以及设备材料采购中的投标人业绩、投标设备(材料)业绩等,人员业绩的设定参照本要求。投标人可以同一业绩适用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要求或者多个类别业绩要求,招标文件不得设定“业绩不重复计分”等内容。
(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中关于限制联合惩戒对象投标的情形例举:
例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的惩戒措施(一),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按照第三条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推送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则属于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范围。
例2:按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惩戒措施(一),依法依规限制失信单位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按照第八条规定,失信信息和联合惩戒措施已通过“信用中国(四川)”等媒体向社会披露,则属于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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