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喀什地区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巴楚县)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新疆喀什地区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巴楚县)已由喀发改农经【2025】29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韩海波,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巴楚县。
2.项目规模:人工造乔木林7250亩,封山(沙)育林60000亩。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 (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1003908002224001001 | 2025年新疆喀什地区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巴楚县)(施工标段 ) | 365 | 1632 | 人工造乔木林7250亩,封山(沙)育林60000亩。及施工图范围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招投标文件、答疑澄清、工程量清单等)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水利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以及由新疆水利厅(或注册地所属省、区水利厅)颁发的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不满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限制列入水利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重点关注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关于落实喀什地区治理欠薪任务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公司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的有关证明资料; 提供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放入投标文件中; 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1个月。可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放入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地址:喀什市多来提巴格路28号、联系人:陈阳、0998-2671025。(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水利局,联系方式:0998-2530256。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4.88.238.80:1040/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2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万士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喀什市地 址: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251号1栋07号(709室-712室)
邮 编: 844000邮 编: 844000
联 系 人:符泓茗联 系 人:位凡凡
电 话:13565397197电 话:18167662255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339585751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