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2025年机修厂小区、兴达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SG0000G25062401X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2025年机修厂小区、兴达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鹤发改投资【2024】2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南山区政府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鹤岗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2025年机修厂小区、兴达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南山区机修厂小区、兴达小区;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造小区地下排水管线717米、小区硬化及道路维修6700平方米、庭院绿化200平方米、路灯14盏、公共座椅14个、台阶修复8.5立方米、坡道修复10.5立方米、通讯线入地(弱电线配套)等;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165日历天;(注: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983,937.86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已更换相关资质,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投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03月至2025年0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一经招标人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并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2年0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0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2年0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6月25日08时00分至2025年07月02日0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采购业务供应商操作手册”。
4.2文件获取方式:线上免费获取。
注: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1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本项目采用远程开评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再接收。各投标单位可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5.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手机app(标证通)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的远程开标入口进行扫码登陆并线上扫码解密(具体操作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的《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5.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中的《下载中心》下载。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4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线上远程开标时间为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
6.2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完成开标及解密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进行线上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解密的需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x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各种资质证件及材料进行核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如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任何投标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鹤岗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鹤岗市南山区平安小区六号办事处四楼
联系人:赵秋实
电话:0468-3354991
招标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
联系电话:18145153890
邮箱:jqglhf@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