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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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5年大鹏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创新载体
培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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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为准)我局自行采购2025年大鹏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创新载体培育项目于2025年9月12日完成采购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供应商征集筛选以及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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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报价合理的理由,我单位拟定以下单位为项目候选供应商,候选供应商及其报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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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局第10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通过,深圳市中小科技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领域经验丰富等理由,确定以下采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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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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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的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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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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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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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小科技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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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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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供应商深圳市中小科技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服务内容和承诺为: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要求,提供国高企业培育、创新载体培育服务和分析报告等服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以上结果进行公告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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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和有关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和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提出意见。我单位投诉电话:0755-28333460;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投诉电话:0755-88159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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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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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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