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3台75t/h煤粉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507-231071-04-02-592146,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普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3台75t/h煤粉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2.2 计划供货期:
1期:合同签订后10月15日前完成1台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期:合同签订后11月15日前完成1台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期:合同签订后12月30日前完成1台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3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 的合格标准。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对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现有煤粉锅炉进行烟气超低排放改造,主要涉及锅炉脱硝部分、脱硫部分、布袋除尘器部分及引风机四部分的改造工程,改造完成后烟气排放指标:即二氧化硫不超过35 mg/Nm??、氮氧化物不超过50 mg/Nm??、烟尘不超过5 mg/Nm?共计购置8套设备。(具体详见采购清单,中标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深化设计)。
2.5 招标控制价:1915.52万元(含建筑工程费用82.40万元,设备购置费用1833.12万元,其中包含设备安装及调试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特定资质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供应商需提供设备厂家资质证明及产品质量合格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 人 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履约能力,供应商需提供设备厂家资质证明及产品质量合格证。
3.3 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 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应具备 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含但不限于授权代理协议、经销合同等);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 ”公布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 ”公 布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 得 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 ”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 “ 中 国裁判文书网 ”判决结果为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 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 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08月 11 日 20时至 2025 年08 月18日 20 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关于黑龙 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 ”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时间详见文件;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达到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 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 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 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2 开标时间:2025 年9 月 1 日 09 时 00 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 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 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投标人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
9.3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 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 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53-6951001
招 标 人: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洪升
电话:1824937777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普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南市街47号
联 系 人:招标部
电话:15945368814
电子邮件:hljpjxmgl@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