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霍山县千万工程建设(一期)-磨子潭镇胡家河村基础设施提升及污水治理工程 | ||||
项目编号 | E341525001003038 | ||||
标段名称 | 霍山县千万工程建设(一期)-磨子潭镇胡家河村基础设施提升及污水治理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41525001003038001 | ||||
招标人 | 霍山县磨子潭镇人民政府、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最高限价 | 9101420.67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地址:霍山县衡山镇国投大厦2楼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0564-502003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18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10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u图建设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依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主级及以上资质,你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未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格审查不通过。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方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商务标中的人工费总额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须知(一)前附表中第53条”-最高限价“本项目控制价人工费总额为1302096.63元,投标报价总人工费必须大于或等于911467.64元“的规定。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久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商务标中的人工费总额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须知(一)前附表中第53条”-最高限价“本项目控制价人工费总额为1302096.63元,投标报价总人工费必须大于或等于911467.64元“的规定。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安徽省霍山县华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商务标中的人工费总额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须知(一)前附表中第53条”-最高限价“本项目控制价人工费总额为1302096.63元,投标报价总人工费必须大于或等于911467.64元“的规定。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霍山县衡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10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南路 | ||||
投标价(元) | 7790836.36元 | ||||
项目经理 | 叶良田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皖234070804562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黄元成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富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10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43号 | ||||
投标价(元) | 7827221.78元 | ||||
项目经理 | 张正富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皖234212110927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刘飞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仁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10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花园北路阳光丽景小区9栋106室 | ||||
投标价(元) | 7777163.96元 | ||||
项目经理 | 俞奇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皖234212108997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王家兵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4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霍山县磨子潭镇人民政府、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磨子潭镇街道、霍山县迎驾大道西路 10 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64-5611013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503205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5032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