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5-210181-00047
二、项目名称:新民市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管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管理
供应商名称: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208号(711)
中标(成交)金额:0.6(%)
评审总得分:85.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管理(C11040000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一、项目管理公司工作范围 1、项目施工进场准备、进度管理、质量管理、造价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安全文明管理、施工现场各个单位的协调管理等,所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 2、竣工验收的准备和实施、工程的跟踪审计、工程决算审计所需工程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总结工作。 ★二、工作内容 1、项目投资管理; 2、项目进度管理; 3、项目质量管理; 4、项目风险管理; 5、安全管理; 6、合同管理; 7、代表业主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并实施监控; 8、监理单位的管理与协调; 9、竣工验收管理; 10、施工现场危机事件应急救援管理; 11、工程信息及档案的管理; 12、协助甲方事务性、业务性与技术性工作; 13、与本项目有关的外部单位的沟通、联络、送报、报批等工作。
服务要求:根据工程工期,直至工程结算后结束,按照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根据工程工期,直至工程结算后结束(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所提供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验收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2)验收程序:由采购人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组织验收。 (3)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光、张丽艳、韩宇红、赵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指导意见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1,3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88号
联系方式:024-27627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市和采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新民市站前大街80-2号
联系方式:024-27617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4-27617011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管理 公开招标文件.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客服电话
18638718366 / 1503824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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