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三中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服务主体招标公告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一、招标条件本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三中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服务主体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三中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服务主体(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三中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服务主体;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三中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服务主体)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投标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和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25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31日16时30分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4日09时00分六、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4日09时00分七、其他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三中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服务主体;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81500.00元/年;最高限价:481500.00元/年;采购需求: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服务主体(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期:2026年2月1日一2028年1月31日(一年一签的合作模式,如国家政策调整时,按照国家政策执行,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决定);项目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三中学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同时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和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系人:陈先生手 机:15790001263邮 箱:zsczxm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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