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明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澄清回复问题一:1.受顶层高度限制,1.75m/s 额定速度顶层缓冲距离及安全空间无法满足规范要求,顶层安全制导行程不足,存在安全隐患,无法通过特种设备检验,目前没有厂家可满足该条件。询问中标后是否可按现场实际修改冲顶高度;如不能修改,建议将冲顶净高度调整为 4500mm。回复一:电梯的冲顶高度由电梯承包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符合相应规范的前提下可做调整。问题二:电梯的技术规格要求DT-10、DT-11、DT-12、DT-13的速度为1.75m/s, DT-10-13层站2层,底层到顶层的距离较短,1.75m/s的电梯运行速度在实际运行中无法达到,验收时通过不了技术监督局的验收标准,建议将DT-10、DT-11、DT-12、DT-13电梯的速度1.75m/s修改为1m/s。回复二:电梯DT-9、电梯DT-10~DT-13,此5台电梯的额定速度均由1.75m/s调整为1.0m/s。问题三:1.项目所有电梯速度1.75m/s,根据现有井道尺寸顶层高度4200mm,轿厢内净高要求2700,根据市面上大部分电梯的顶层高度要求,在电梯吨位1600kg,速度1.75m/s,轿厢内净高要求2700,该顶层高度无法满足电梯验收要求。是否调整所有电梯速度至1.0m/s。回复三:电梯的冲顶高度由电梯承包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符合相应规范的前提下可做调整。电梯DT-9、电梯DT-10~DT-13,此5台电梯的额定速度均由1.75m/s调整为1.0m/s。问题四:根据招标文件第73页4.1电梯的技术规格“注:a.以上各表中数据具体以建筑施工图为准。各投标人需根据各自技术要求并考虑电梯美观、舒适的要求,对轿厢高度、门机尺寸、开门宽度和高度等进行合理调整。如图纸上井道尺寸实量不满足表内数据,实际会根据表内尺寸修改施工。”表上内容同建筑施工图不一致,根据第一句内容“以上各表中数据具体以建筑施工图为准”,但最后一句“如图纸上井道尺寸实量不满足表内数据,实际会根据表内尺寸修改施工”,前后存在矛盾,现在实际以哪个尺寸为准。回复四:以本澄清补充文件的附件《总体1号变更单2026-10-16》中的《附录 电梯表(盖章)》文件中的数据为准。二、补充修改: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3735600元”修改为“3703800元”。2、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由“ 2026-10-20 14:30:00”修改为“2026-11-05 14:30:00”。三、未及事宜,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四、附件:《总体1号变更单2026-10-16》、《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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