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ZZC2025-C2-240035-GXJZ
二、项目名称:潭头乡培村村培村屯沙门优质稻产业基地配套设施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1587180.81(元) | 广西万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柳州市融安县长安镇红卫村中国供销桂北农产品电商园6号楼1层03号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潭头乡培村村培村屯沙门优质稻产业基地配套设施建设 | 潭头乡培村村培村屯沙门优质稻产业基地配套设施建设 | 潭头乡培村村培村屯沙门优质稻产业基地配套设施建设一项,该工程包含:水沟、渠道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20日历天 | 梁未森 | 桂24513133257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秦慧芝(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覃启革(自行抽取),黄秀凤(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规定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110.2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融安县农业农村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1.33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融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融安县长安镇广场路商务中心1号楼
联系方式:0772-83184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城中区静兰路东一巷19号2楼
联系方式:0772-3601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华芳
电 话:0772-360116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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