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云南公司昭通分公司 2025 年城市云 扩容项目( 二次)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招标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11-0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云南公司昭通分公司 2025 年城市云扩容项目(二次)、招标编号: YNYD20250501589),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 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 17 台计算节点服务器 C1X86、1 台 GPU 服务器(支持 4090 网 卡)、3 台 GPU 服务器(支持-tesla T4 卡)以及 11 套国产关系型数据库。
1.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1.4 是否框架采购:否。
1.5★本项目各项产品预估不含税金额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具体 限价详见附件《报价文件》。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 1 | 计算型服务器-C1(非标产品) | 套 | 17 |
| 标包 1 | 人工智能通用计算设备(非标产品) | 套 | 4 |
| 标包 1 | 关系型数据库软件(非标产品) | 许可 | 11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 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
(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 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 务事项通知书;c.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d.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 人查询截屏;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投标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
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b.提供投标人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代开)的扫描件。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2.4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
(2)财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且影响本项目履约的;
(3)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在执行期内;
(4)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公告在同 类项目列入禁止合作期的。(同类项目包含:服务器、数据库软件)
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资格审核不合格。
2.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投标。出具《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6 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投标人如为制造商提供制造商承诺即可
,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方对本项目出具的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唯一代 理授权文件扫描件(授权文件须同时加盖原厂制造商和代理商的单位公章),且制造商授权方 不得自身或再委托其他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参与投标的制造商及代理商均将否决投标
,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
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11 月 06 日 23 时 3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 23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 http://***/)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 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 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零元(¥0 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 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 标。
4.4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 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 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 CA 证书,并使用 CA 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 将无法正常投标。CA 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 证 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 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 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 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 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 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 CA 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 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 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
7.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标书编制-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 https://***/%EF%BC%89%E3%80%81%E4%B8%AD%E5%9B%BD%E7%A7%BB%E5%8A%A8%E9%87%87%E8%B4%AD%E4%B8%8E%E6%8B%9B%E6%A0%87%E7%BD%91%EF%BC%88http://b2b.10086.cn%EF%BC%89%E3%80%81%E4%B8%AD%E5%9B%BD%E6%8B%9B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中段云南移动大楼 招标方联系人:訾老师
联系电话:1388863000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金泰国际一期 9 栋 5 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叶
联系电话:18213902190
邮箱:18213902190@139.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 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云南省通信管理局
10、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 信息平台 (https://***/%EF%BC%89%E3%80%81%E4%B8%AD%E5%9B%BD%E7%A7%BB%E5%8A%A8%E9%87%87%E8%B4%AD%E4%B8%8E%E6%8B%9B%E6%A0%87%E7%BD%91%EF%BC%88 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 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 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11、附加项
温馨提示:
(1)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需登陆“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b2b.10086.cn)”在“招投标操 作-我的工作台-我的业务-投标工具下载”点击下载结构化投标工具。
(2)结构化投标工具安装包请选择“辅助标书编制-投标工具(限结构化项目使用)”。
(3)供应商账号在招投标网页端购买标书后,通过“辅助标书编制-投标工具(限结构化项目 使用)”导入项目,然后在“编辑标书”菜单制作应答商务、技术、报价文件,再在工具分别 点击生成文件并加密。
(4)生成的加密文件(.enc 格式文件)需在“辅助标书编制-投标工具(限结构化项目用) ”——投标应答——文件上传菜单中上传文件,可以操作“自动载入”自动载入所有文件功能
,也可操作“手动载入”文件,再点击“全部上传”待系统显示上传成功后即可。请注意商务
、技术、报价三部分文件都需进行该项操作。
(5)最后需要在投标应答菜单“投标应答”页面中点击“提交投标”,提示投标成功后,请
检查文件成功投标个数是否与文件存储位置(在“编辑标书——工作文件夹”菜单中 FileMake 文件夹)中.zip 文件数量一致,若一致即投标成功;若不一致请检查重新操作“(3)、(4
)”所述步骤,确保所有文件上传成功。(示例若编辑技术文件时生成 3 个.zip 格式压缩文 件,那么最终递交技术文件数量应该是 3 个,以此类推)。
(6)如需操作培训视频可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b2b.10086.cn)“在“招投标操作—
—我的工作台——智能客服——培训视频”中下载。
招标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5 年 11 月 06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名称: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人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章 |
| 1.1.3 | 招标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编号: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章 |
| 1.2 | 资金来源 | ■招标人自筹 □使用财政资金 □银行贷款 □国家融资 □其他:/ |
| 1.3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章 |
| 1.4 | 标包划分 | ■不划分标包 □标包招标,标包划分情况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章 |
| 1.5.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1.6 | 招标组织形式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
| 1.7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 1.8.1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情形 | ★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经营状况申报书》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一、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存在“不得存在的情形”之一,并 在以下环节中被发现时,处理规则分别为: 1、评审环节 否决其投标,且: (1)若投标人在《经营状况申报书》中声明不存在任何“投标人不得存 在的情形”的,收取投标保证金的不退还其保证金。 (2)若投标人在《经营状况申报书》中声明存在“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 形”的,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其保证金。 2、中标候选人公示环节 取消其中标资格,影响中标结果的将组织复评(复评中否决其投标), 且: (1)若投标人在《经营状况申报书》中声明不存在任何“投标人不得存 在的情形”的,则其投标无效,且收取投标保证金的不退还其保证金。 (2)若投标人在《经营状况申报书》中声明存在“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 形”的,则其投标无效,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其保证金。 3、公示后、签约前 取消其中标资格,按《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执行,且: (1)若投标人在《经营状况申报书》中声明不存在任何“投标人不得存 在的情形”的,收取投标保证金的不退还其保证金。 (2)若投标人在《经营状况申报书》中声明存在“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 形”的,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其保证金。 4、履约环节 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扣减合同份额,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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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以下环节中投标人新增“不得存在的情形 ”之一的,处理规则分别为: 1、评审环节 否决其投标,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其保证金。 2、中标候选人公示环节 取消其中标资格,影响中标结果的将组织复评(复评中否决其投标), 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其保证金。 3、公示后、签约前 取消其中标资格,按《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执行,收取投标 保证金的退还其保证金。 4、履约环节 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扣减合同份额,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
| 2.1.1 | 招标文件的组成 | 本条款替换为: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2.1.3 |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 求的标识及非实质 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 (1)★招标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何不 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2)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 |
| 2.1.4 | 是否以单项报价核 定低于成本 | ■不要求 □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
| 2.2.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 踏勘现场的时间:/ 地点:/ |
| 2.3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时间:/ 地点:/ |
| 2.4.1 | 投标人提出澄清问 题的截止时间和方 式 | (1)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 23 时 50 分(北京时间); (2)方式: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 https://***/)提出澄清疑问,并将问题以可编辑的 EXCEL 版 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澄清问题反馈表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2.4.6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 时间 10 日前提出。 |
| 2.4.2 | 招标人发出招标文 件澄清或者修改的 截止时间和方式 | (1)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在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2)方式:所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 投标系统(https://***/)发布。 |
| 2.4.4 | 投标人确认收到澄 清或者修改的时间 和方式 | (1)截止时间:收到招标人澄清或修改后 1 日内。 (2)方式:登陆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 https://***/)查看。 注: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 标投标系统”(https://***/)系统中进行查看,如未按要求 查看的,视为已确认收到澄清或修改。 |
| 3.1 | ★投标文件组成 |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价文件 (2)商务文件 (3)技术文件 |
| 3.2.2 | ★投标文件应答和 编写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3.2.5 投标人无需对“第四章 合同条款”中的全部条款进行点对点应答 。如有“不满足”、“优于”或“部分满足”,请填写在合同条款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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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式见第六章)。如供应商提交的“合同条款偏离表”未填写实质 性内容,则视为已接受此章的所有要求。 3.2.6 投标人无需对“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的全部条 款进行点对点应答。如有“不满足”、“优于”或“部分满足”,请填 写在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如供应商提交的“技术偏离表”未 填写实质性内容,则视为已接受此章的所有要求。 3.2.7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需保证材料的清晰度,因模糊不清的材料 所导致的不良后果,投标人须自行承担。 3.2.8 投标文件的应答应为中文文本。商务规范和技术规范不一致,以商 务规范为准。 3.2.9 本项目为结构化项目,投标人必须使用“辅助标书编制-投标工具 ”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不按照结构化要求进行投标的,若非系 统原因,则投标将被否决。 |
| 3.2.4 | ★投标文件的盖章 或者签字 | 电子投标文件可直接加密上传,无需签字盖章。(如项目有特殊要求的 除外。) 注 1:经 CA 证书签名、压缩加密并成功上传至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 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仅视为已加盖投标人公章。对于投标文件中须盖 章证明文件有效性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协议、制造商授权 函等)仍须提供盖章签字原件扫描件,CA 证书不能替代此类文件的盖章 ,否则相关材料视为无效。 注 2:投标文件中所有标注盖章处均指单位公章,不能以“业务章”、“ 专用章”、“合同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则必须附公章对“业务 章”、“专用章”、“合同章”等的授权。 注 3:应答文件中所需签字处均指清晰的手写体签名、名字章、签名章, 不能以“打印体”代替。 |
| 3.3.3 | ★最高投标限价或 者其计算方法 | □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部分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限价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
| 3.3.5 | 投标报价优惠条件 | □报优惠价 ■不接受报优惠价 □报优惠价的其他方式:/ |
| 3.3.6 | 投标报价具体要求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为执行本项目的最终价格,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 投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清单》(如有)。 (2)★各项投标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对于国际招标项目中需从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可采用美元报价,其他一般均以人民 币报价。)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更,对于合同未履行完毕 的部分,在原标的不含税(单)价不变的基础上,按照新税率重新计算 标的含税(单)价/合同总价,并且继续履行,后续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 议。 (4) 报价不一致的处理原则: 1)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报价的不含税价和含税价存在计算错误的,以不含 税价格修改含税价;但不含税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含税总价 为准,并修改不含税价。 2)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内容与 ES 系统中已唱价的投标一览表内容不 一致的,以 ES 系统中已唱价的投标一览表内容(不含税价、含税价、税 率)为准,并对未唱价的相应内容进行修订; 3)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ES 系统中已唱价的投标一览表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 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 ,以 ES 系统中已唱价的投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则否决其投标。 注:如有其它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报价部分》相关要求。 |
| 3.4.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120 日。 |
| 3.5.1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0 元。 |
| 3.5.2 | 投标保证金形式 | 一、★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应为转账、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其他合法担保形式。 1、投标人提供保函的,保函应为无条件保函或称“见索赔偿”保函,保 函有效期应不低于投标有效期;保函应注明适用范围(所投标项目的名 称)。 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的,可自行选择通过中移金科保证金管理平台或具 有电子投标保函资质的机构开具电子投标保函。 2、境内投标人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且必须通过中移金科保证金管理平台缴纳,不接受其他方式缴纳。 3、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的: (1)投标保证保险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投标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 规定的名称相一致; (2)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3)保证保险的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4)确保保证保险内容的有效性,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4、建议投标人采用保函、转账的形式提供,如提供保函,建议优先考虑 电子保函。 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1、通过中移金科保证金管理平台(转账形式必须通过该平台) ★购买标书后,在 ES 系统“供应商管理-投标管理-投标保证金缴纳”菜 单页面中选择当前项目进行缴纳申请,系统自动跳转到中移金科保证金 管理平台,保证金平台有电子保函、电汇/转账方式、其他三种选项。( 1)如通过电汇/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则必须在保证金平台选择“ 电汇/转账”方式并通过保证金平台按指引完成缴纳。(2)如通过保函 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可在保证金平台选择“电子保函”并按指引开具 电子保函。(3)如不通过保证金平台开具电子保函或递交纸质保函或其 它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保证金平台选择“其他”方式并与代理 机构联系进行递交。 通过保证金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1)请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 两个工作日通过保证金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避免缴纳不成功影响 投标。(2)通过保证金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成功后可在保证金平台、ES 系统查看,请务必确认 ES 系统缴纳状态为“缴纳成功”,缴纳状态未成 功带来的不良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如多次尝试仍无法通过保证 金平台缴纳或缴纳过程遇到问题,可与平台客服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未通过保证金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 (1)其他途径开具的电子保函(未通过中移金科保证金管理平台),需 将电子保函作为商务文件应答;同时提供线上查验方法(如提供验证保 函真伪说明、查询网页链接地址、查询结果截图等)。 (2)提供纸质投标保函或保险保单,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指定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金泰国际一期 9 栋 5 楼 联系人:李叶 电话:18213902190 纸质原件须按要求进行封装,可现场递交也可邮寄,投标人采用邮寄形 式的,在邮寄过程中原件出现丢失、破损、非工作时间配送无法正常签 收、未在投标截止前送达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邮寄至指定地点 的原件不予接收,邮寄不支持到付,到付邮寄不予接收。 (3)采用其他形式的,请提供相应的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并作 为商务文件应答。 (4)如不通过保证金平台开具电子保函或递交纸质保函或其它形式缴纳 应答保证金,必须在保证金平台选择“其他”方式并与代理机构联系进 行递交。 ★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 |
| 3.5.4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的其他规定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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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标人不与采购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 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收 取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投标人对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投诉的,或者对其他供应商、 采购人等采购活动的相关方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 (5)投标人对采购活动的相关方有行贿或违法违规提供不正当利益行为 的; (6)中标人未按规定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对于分标段(标包)的采购项目,若在某标段(标包)中发生上述情形 ,采购人可以不予退还该标段(标包)的投标(应答)保证金,若投标 保证金按项目收取,采购人可以不予退还该项目的投标(应答)保证金 。不予退还的投标(应答)保证金金额以该项目收取的投标(应答)保 证金为上限。 |
| 3.6.1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3.7.1 | 投标文件份数、式 样 | 上传 ES 平台电子版 壹 份。 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原件 壹 份(如有)。 |
| 3.7.6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 标记要求 | 1、电子版投标文件可通过 word、excel、pdf 等形式提交,并经中国移 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压缩加密后在线递交;无需对投标文件打印 后扫描、盖章、签字。(如项目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纸质银行保函原件(如有)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纸质文件需要密封 提交的,包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 |
| 3.8 | 电子招标的投标文 件上传形式 |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使用有效 CA 证书进行加密后的投标 文件。 1.上传至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ES 平台)时,其中“技术 文件”、“商务文件”部分允许上传多个文件,其余部分允许上传一个 文件,上传的单个文件均不得超过 30M,所有投标文件不超过 2G。超过 30M 的投标文件可进行文件压缩分卷,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请各投标人 在上传以前务必要控制好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大小(同时要确保扫描件 中字体清晰),因文件过大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情况不属于“系统原因未 正常递交”。 2.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ES 平台)时, 上传路径与投标文件对应的分册如下: (1)报价文件:对应第六章第一部分《报价文件》 (2)商务文件:对应第六章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3)技术文件:对应第六章第三部分《技术文件》 3.电子投标文件须能够正常解压,且清晰可辨,若因提交的电子文件不 能正常解压、过于模糊不可辨认,造成无法进行评审的,该投标人存在 被否决投标的风险;较为模糊造成无法正常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 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4、电子投标文件应同时上传 pdf 和可编辑的原始电子文档(包括 word、 excel 等形式),若不同格式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 pdf 形式为准。若投标人仅上传其中一种格式的电子文档时以上传的格式文 件进行评审,由此造成的供应商投标文件无法下载、内容显示不完整等 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4.1.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章。 |
| 4.1.2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本项目为无纸化投标,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纸质银行保函原件(如有)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纸质文件,具体递交 方式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联系,并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 |
| 4.1.4 | 投标文件退还 | 本项目为无纸化投标,不退还。 |
| 4.1.6 | 电子招标投标文件 递交异常的处理方 式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章。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 5.2 | 开标程序 | 1、本项目实行系统开标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 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解密、开标唱价,各投标人通过登录系统查看开 标情况,提出问题与异议及确认开标记录。招标人将在系统设置提异议 的截止时间,请关注系统流程,超出截止时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2、本项目投标人可在开标同一时间通过 ES 系统“开标大厅”远程参与 开标。 k 值抽取(如涉及):本项目通过 ES 系统“开标大厅”远程抽取,投标 人可在开标同一时间通过“开标大厅”远程参与。 |
| 5.4 | 电子招标开标的其 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
| 5.5 | 不得开标 | 投标人少于 3 个。 |
| 6.1.1 |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 数 | 5 人。 |
| 6.3 | 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其他:/。 |
| 6.4 |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 | 按照评标办法综合排名顺序由高到低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其中排名第 |
| 则 | 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技术评分高的排名优先 | |
| 推荐;若综合评分与技术评分均相同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推荐。 | ||
| 7.1.2 | 邀请招标中标候选 人公示的其他媒体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
| 7.2.1 | 中标人确定 | □ 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个 ■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1 个 |
| 7.2.2 | 中标原则 | 按照评标办法综合排名顺序由高到低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其中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综合评分相同时,以技术评分高的排名优先 推荐;若综合评分与技术评分均相同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推荐。 |
| 8.1.1 | 履约保证金金额和 | 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含税金额的 5%(向下取整至元)。 |
| 形式 |
| |
| 2、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支票/银行保函等形式,如提 | ||
| 供保函,建议优先考虑电子保函。 | ||
| 投标人提供电子履约保函的,电子履约保函应注明适用范围(所投标项 | ||
| 目的名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具有电子履约保函资质的机构开具电子 | ||
| 履约保函,另提供线上查验方法(如提供验证保函真伪说明、查询网页 | ||
| 链接地址、查询结果截图等)。 | ||
| 3、投标人必须于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0 天内,递交履约保证金, | ||
| 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并可没收其已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造 | ||
| 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可列入投标人负面行为。履约保证金用于向甲方补偿 | ||
| 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 ||
| 4、如以银行保函收取的保证金,应当为无条件兑付银行保函,履约保证 | ||
| 金保函要求详见第二章附件。银行保函的担保期限必须大于或等于履约 | ||
| 保证金要求的期限。 | ||
| 5、在乙方完成本次招标项目 规定的义务以及协议期内双方签订的所有 | ||
| 采购合同的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 义务后,甲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乙 | ||
| 方。 | ||
| 6、非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非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 ||
| 账户信息:待采购结果确定后通知中标供应商” | ||
| 注:投标人在汇款备注中注明参与项目信息(例:xxxx-履约保证金)。 | ||
| 备注:根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二级集中采购供应商分级 | ||
|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采购通〔2025〕6 号),对于中国移动采购与招 | ||
| 标网公布的《关于中国移动云南公司 2024 年二级集采供应商分级结果的 |
|
|
| 公告》中相关产品的 A 级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相关产品为:机架式 PC 服务器(非标产品)、人工智能通用计算设备(非标产品)。 |
| 9 |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 额、交纳方式和时 限 |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2、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基准费率表》标准并依据《中国移 动云南公司 2025 年至 2026 年采购代理服务项目公开采购部分》采购结 果进行计算。(详见询比文件第二章附件) 3、以实际中标含税金额为依据计算。 4、若中标份额数量在实际的采购中有所调整,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再进行 调整。 5、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6、交纳时限:中标人在收到中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招 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具体缴纳信息,以代理服务费收费通知为准。 |
| 10 | 异议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结果存在影响公平性、公正 性问题的,可以通过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异议渠道链接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30 异议要求: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 内容,具体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2)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真实姓名、有 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人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应加盖 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3)异议人应配合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4)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5)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负面行为责 任。 |
| 1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 容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关于与中国移动云南公司合作的供应商以往负面行为查询渠道如下: 1、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b2b.10086.cn); 2、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物资运营平台(scms.netvan.cn); 3、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5、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 6、云南省信用公共服务平台(www.cncpsp.org.cn); 注:除上述网站外,如在中国移动云南公司供应链管理系统 nscms.yncmcc.com:9090/static/views/login.html(仅支持招标人内网 登录)存在相关负面行为的,参照招标文件内相关规定执行。 |
| 11.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 容 |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 为处理规则》、《中国移动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处理规 则》、《供应链安全承诺书》、《廉政信用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 二章附件)、《中国移动网络安全风险警示名单处理规则》(详见招标 文件第四章附件)。 1、★投标人承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影响采购公正性利害关系(承诺 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 2、当投标人承诺内容与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有权认 定应答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提供的数据材料及相关承诺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将在项目完 成评审后,对投标文件进行不定期抽检,若发现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内容 的,招标人有权按照采购人最新采购供应商负面管理规定行为对相关合 作商进行处理。 4、如中标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虚假信息或与投标文件应答不符的情 况,招标人有权提出索赔,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
|
|
| 5、投标人成立至今若有名称、地址、注册资金等信息变更的,且相关信 息涉及本次项目投标的,须提供公司变更说明。 6、投标人应答及履约过程中资格资质、产品参数、服务人员等关键条件 变化后,须向采购人主动报告。如发现任何串通应答、弄虚作假或隐瞒 事实的行为,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有权: (1)取消其应答资格;如中选,取消中选资格; (2)按照《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 则》相关规定处理; (3)依据《中国移动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处理规则》判 定。 7、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且提供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 明,则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对象为“法定代 表人”的内容皆可变更为投标分支机构的法定“负责人”(即由投标分 支机构的法定“负责人”出具即可)。(其他组织同样遵循此条款描述 。) 8、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等按以下标准认定: 1)母公司投标的,子公司业绩(及资质)不予认可;子公司投标的,母 公司业绩(及资质)不予认可。 2)母公司投标的,分公司业绩(及资质)予以认可;分公司投标的,母 公司业绩(及资质)不予认可。 另:收购、并购的,新公司投标,认可收购、并购前的公司业绩;分立 的,按分立合同认可由新公司承继的业务类别的原公司业绩。 其他不予认可。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料不得通用; 9、本项目《供应商负面行为责任追究措施表》标注的本产品为为机架式 PC 服务器产品、人工智能通用计算设备、关系型数据库软件产品,包括 服务器、数据库软件等细化产品,本项目属于充分竞争采购领域。 10、自行补充其他非实质性要求内容(如有)。 |
| 8.1 | 履约保证金的扣罚 规定 | 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 |
正 文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招标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标包划分 本项目标包划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招标方式
1.5.1 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1.5.3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1.6 招标组织形式 本项目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 资格审查
1.7.1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 条件已经在招标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1.7.3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 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4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1.7.5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要求;
(2)其他业绩要求;
(3)审查标准和方法。
1.7.6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8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8.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9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9.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 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招标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9.2 本招标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 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 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9.3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1.10 投标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1.11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招标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包括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招标人另有规定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 招标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 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4 招标人可以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2.2 踏勘现场
2.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 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2.2.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4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 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2.4.2 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 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 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至少 15 日前发出,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应当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4.4 投标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 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 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3.2 投标文件的编制
3.2.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 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 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投标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3.2.3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 用中文。投标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 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 投标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 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 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报价
3.3.1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当报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拟 提供投标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 投标货币:人民币。
3.3.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 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4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 只有在招标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投标人才可以报出。投标人优惠报价 的数额,开标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6 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投标有效期
3.4.1 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4.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决定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5 投标保证金
3.5.1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 2%,但最高不 得超过 80 万元人民币,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 招标人可以规定投标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 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
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的 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 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 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投标将被否决。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2 若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邀请投标人递交备选方案,则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3 备选投标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
、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投标方案”字样。
3.6.4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者综合 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 为其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 案。
3.7 投标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
3.7.1 投标人应当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 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 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 每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 ”“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 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黏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 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 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 退回。
3.7.5 递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人应当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进行签 收。
3.7.6 招标人对于投标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 电子招标的投标文件上传形式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上传。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未按照第一章“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1.6 招标人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 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 投标人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 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4.2.4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否则招标人 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当
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 开标程序
5.2.1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投标人或
者其代表出席。投标人代表或者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投标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 拆封、宣读,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5.2.3 开标时,招标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个数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并宣读收到的所有未撤回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一览表”中的内容。“投标一览表”一般包 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交货期、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 开标内容填写在“开标记录表”中,由唱标人、记录人、投标人代表、监督人签 字确认,存档备查。
5.3 异议
5.3.1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5.3.2 投标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情形的,可以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标完 成前向招标人递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给评标委员会。
5.4 电子招标开标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招标人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开标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依法必须进 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从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 业的专家名单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6.1.2 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6.2 评标原则
6.2.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6.3 评标方法
6.3.1 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下述评标方法之一作为本项目评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评标 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2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 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是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 荐为中标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6.3.3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6.4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
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5 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及时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7.中标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7.1.1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在收到评 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不少于 3 日。
7.1.2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在收到评 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公示全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不少于 3 日。其他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 确定中标人
7.2.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2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具体中标原 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3 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 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3 中标通知
7.3.1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 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应当主动告知招标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 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3.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7.3.3 中标通知书是招标投标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3.4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 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合同签订
8.1 履约保证金
8.1.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 形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 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 合同签订
8.2.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 其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纪律和监督
10.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10.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 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5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
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招标文件、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 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 审 办 法 前 附 表
| 条款 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权重 占比 (%) |
评分标准 |
|
3.2.2 |
详细评审 标准 | 综合实力 | 综合实力 标准 | 0 |
|
|
技术 |
技术标准 |
40 | 1、扣分项描述:投标供应商在中国移动采 购与招标网被除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以外的其 他单位在同类项目中公告列入禁止合作期 的,每出现一次在该供应商技术总得分基 础上扣 5 分,不设上限,扣完为止。(同 类项目包含:服务器、数据库软件) 2、详见《技术评审表》 | ||
| 后评估 | 评审标准 | 0 | / | ||
|
价格 |
价格评审 |
60 | 顶点中间值法 评审价格为不含税总价。 评标价格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其价格得分 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根据评标 价格与评标基准价的偏离度计算。 F:价格得分;D1:评标价格;D:评标基 准价;E: 减分系数,取值为 1; (1)评标基准价计算: 1)有效投标人数量≤5,D=有效投标人不含 税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K; 2)有效投标人数量>5,剔除 1 个最高评 标价格和 1 个最低评标价格后,再剔除剩 余有效投标人不含税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 值偏差 20%(含)以上的评标价格(如所 有剩余有效投标人不含税评标价格偏差均 在 20%(不含)以上,则不做剔除),D= 最终剩余有效投标人不含税评标价格的算 术平均值×K。 K 为引导系数,取值范围为 90%(含)— 98%(含)(一般取整数),在开标现场随 机抽取产生。 (2)价格得分计算: 1)当 D1=D 时,F=100; 2)当 D1>D 时,F=100-|D1-D|÷D×100×E |
|
|
|
|
|
| 3) 当 D1<D 时, F=100-|D1-D|÷D×100×(E÷2) |
| ; | |||||
| 价格得分最低为 0,最终计算结果按四舍五 | |||||
| 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
| 3.3.2. | 评分计算 | 各部分评审内容评分计算过程中不进行四舍五入,各部分评审最终结果一 | |||
| 2 | 原则 | 律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
3.3.4 | 中标候选 人推荐原 则 |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 |||
|
其他 |
其他 | 增值税税率调整评审方法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价格调整: (1)供应商报价税率相同:直接以供应商不含税报价进行评审; (2)各供应商报价税率存在差异:应按照如下方法对报价进行调整,该 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该供应商不含税价格*(1+[max(所有供应商税率)-该 供应商税率]*12%) (3)同一供应商分项报价存在多个税率时:评审价格=分项 1 的该供应商 不含税价格*(1+[max(所有供应商的货物/服务税率)-该供应商税率]*12% )+分项 2 的该供应商不含税价格*(1+[max(所有供应商的货物/服务税率 )-该供应商税率]*12%)+…+分项 n 的该供应商不含税价格*(1+[max(所 有供应商的货物/服务税率)-该供应商税率]*12%)。 | |||
初 步 评 审 办 法
| 序号 | 评审大类 | 二级评审子类 | 主要内容 |
| 1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一致 |
| 2 | 投标函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
|
3 | 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证明书和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授 权委托书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
| 4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 5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投标保证金”规 定 | |
| 6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7 | 商务实质性条款 |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实质性条款(星号项等否 决投标的关键条款)。 | |
| 8 | 技术实质性条款 |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实质性条款(星号项等否 决投标的关键条款)。 | |
| 9 | 负面行为 | 不属于招标人认定的具体产品类别禁止合作 负面行为供应商。 | |
| 10 | 串通投标行为认 定规则 | 投标人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认定规则包括 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 |
| 11 | 弄虚作假行为认 定 | 投标人提供材料是否不存在弄虚作假。 | |
| 12 | 澄清 | 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 补正。 | |
| 13 | 其他实质性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14 |
| 结构化投标 | 投标人不按照结构化要求进行投标的,若非 系统原因,则投标将被否决。 |
|
15 |
资格审查 |
响应性评审-其他 | 1、投标人经营状况申报书:按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 2、利害关系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 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影响采购公正性 的利害关系承诺书》; 3、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3.4.1 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4、(1)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 投标文件的编写”中关于 3.2.5 款的规定; (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商务偏离表》且 “★”条款无负偏离。 5、(1)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 投标文件的编写”中关于 3.2.6 款的规定; (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偏离表》且 “★”条款无负偏离。 |
|
16 |
营业执照(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 |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 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 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 |
|
17 |
纳税人资格 | 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投标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 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税务事项通知书;c.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的扫描件;d.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 纳税人查询截屏;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 定表。投标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需按照以 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承诺在结 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b. 提供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代开 )的扫描件。 | |
| 18 | 联合体要求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
|
19 |
信誉要求 | 4、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一: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 算; (2)财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 ,且影响本项目履约的; (3)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黑名单)且在执行期内; (4)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 格的; (5)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 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公告在同 |
|
|
|
| 类项目列入禁止合作期的。(同类项目包含 :服务器、数据库软件) 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资格审核不合格。 |
|
20 |
控股管理关系 |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投标。出具《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 | |
|
21 |
制造商与代理商 要求 | 6、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唯一代理 商,投标人如为制造商提供制造商承诺即可 ,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方 对本项目出具的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 唯一代理授权文件扫描件(授权文件须同时 加盖原厂制造商和代理商的单位公章),且 制造商授权方不得自身或再委托其他代理商 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参与投标的制造商及 代理商均将否决投标,原件备查。 |
技 术 评 审 表 ( 1 0 0 . 0 0 % )
|
评分标准 |
评分内容 | 主观/ 客观/ 扣分 | 满分 分值 | |
|
公司 |
公司及 | 根据投标单位相关资质进行评分: |
客观 |
12.0 |
| 1、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认 | ||||
| 证)扫描件,认证范围必须包含“服务器研发/生产”(若为代 | ||||
| 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服务器原厂商的 ISO9001 认证证书扫 | ||||
| 描件),提供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 2、投标单位提供有效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ISO/IEC | ||||
| 20000-1 认证证书(认证证书上需含 CNAS 标志)扫描件, | ||||
| 提供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 3、投标单位提供有效的 IT 产品信息安全认证证书( | ||||
| ISO/IEC 27001 或 EAL 认证)扫描件: | ||||
| 资质 | (1)投标单位提供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IEC | |||
| 和综 | 产品资 | 27001)证书,如投标单位为原厂商,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 | ||
| 合实 | 质认证 | 服务器硬件生产”或“数据库产品研发”,如投标单位为代理商 | ||
| 力 | 认证范围须包含 “”信息系统集成”或“运维服务”,提供得 2 | |||
|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 (2)投标单位提供有效的产品安全能力认证(EAL 认证) | ||||
| ,如投标单位为原厂商,提供所投产品的 EAL4+及以上等级 | ||||
| 认证,投标单位为代理商则提供原厂商上述认证+原厂商《 | ||||
| 产品全生命周期安全承诺函》,提供得 EAL 认证达 4 级得 1 | ||||
| 分,如 EAL 认证达 4 级以上加 1 分。 | ||||
| 4、投标单位提供 CMMI 等级证书(若为代理商投标,需同 | ||||
| 时提供数据库原厂商 CMMI 等级证书的扫描件),CMMI 成 | ||||
| 熟度等级达 3 级得 1 分,3 级以上加 1 分。 | ||||
|
|
| 5、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产品原厂商 GB/T 27922-2011 认证证 |
|
|
| 书扫描件,且认证范围须包含服务器/数据库产品售后服务, | ||||
| 服务等级达四星级得 1 分,五星级加 1 分。 | ||||
| 注:提供上述证书有效期内的扫描件和网站查询截图(截图 | ||||
| 须包括查询网页地址栏),原件备查。如中标后发现资质造 | ||||
| 价,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并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 | ||||
| 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 ||||
|
类似 |
项目经 | 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 |
客观 |
20.0 |
| 之日止的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指:IT 硬件产品或软件及 | ||||
| 技术类。依据单个有效合同案例进行评分: | ||||
| 1、提供的同类项目合同金额低于 100 万元(不含),不得 | ||||
| 分。 | ||||
| 2、每提供一个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含)同类项目 | ||||
| 合同,得 2 分; | ||||
| 3、每提供一个 200 万元(不含)至 300 万元(含)同类项 | ||||
| 目合同,得 3 分; | ||||
| 4、每提供一个 300 万元(不含)以上同类项目合同,得 5 | ||||
| 分。 | ||||
| 本项满分 20 分,未提供或未满足上述要求者不得分。 | ||||
| 评分依据: | ||||
| (1)若单个类似项目业绩为框架合同下开展的,需提供框 | ||||
| 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一张与合同内容匹配的发票扫描 | ||||
| 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截图(截图须 | ||||
| 包含发票查验平台网址)+甲方订单(或甲方证明文件或结 | ||||
| 算文件)扫描件作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 | ||||
| 业绩 | 验 | 金额以甲方订单(或甲方证明文件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 | ||
| 准。 | ||||
| (2)若单个类似项目业绩为非框架合同下开展的,需提供 | ||||
| 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一张与合同内容匹配的发票扫描件 | ||||
| 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截图作为类似项 | ||||
| 目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 ||||
| (3)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页、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 | ||||
| 盖章页。 | ||||
| (4)业绩认定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内可识别的执行 | ||||
| 时间其一满足时间即可。 | ||||
| (5)发票内容中须体现本合同的项目名称或合同名称或合 | ||||
| 同编号或工程名称(如未体现则不认可)。 | ||||
| (6)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其 | ||||
| 实质性内容的不计分。 | ||||
| 2、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采购人保留对业绩证明材料的现场或 | ||||
| 远程核验权利和追责权利,若发现虚假业绩,则按《中国移 | ||||
| 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 | ||||
| 》进行处罚。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得 0 分。 | ||||
| 技术 标准 及质 量标 准 |
设备规 格和性 能 | 项目产品满足功能和性能要求如下: 1、硬件服务器(共计 15 分) (1)计算节点服务器-C1X86(13 分): A、服务器提供满足项目要求的万兆网卡作为备件,每台提 供 1 张网卡得 3 分,提供 2 张网卡得 6 分,提供 3 张网卡得 9 分,不提供不得分。 |
客观 |
28.0 |
|
|
| 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明确列出:每台服务器提供的万兆 |
|
|
| 网卡备件数量,网卡的技术规格(如型号、速率 10Gbps、 | ||||
| 兼容性说明); | ||||
| B、可靠性:产品 BMC flash(ROM)硬件冗余、升级失败 | ||||
| 后自动回退或切换至另一片 Flash 启动,并提供测试报告, | ||||
| 提供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 C、安全性:支持硬盘数据安全擦除功能,提供界面截图, | ||||
| 提供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 (2)GPU 服务器(2 分): | ||||
| 支持一键拓扑切换满足不同 AI 应用需求。 | ||||
| 提供官网链接截图或技术白皮书,提供得 2 分,不提供不得 | ||||
| 分。 | ||||
| 2、软件-国产关系数据库(共计 13 分) | ||||
| (1)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完全自主可控,达到《信息 | ||||
| 技术产品自主原创测评要求》(试行)中的要求,产品核心 | ||||
| 功能模块的核心源码自主代码比例不低于 95%,需提供具备 | ||||
| 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或 CNAS 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核心 | ||||
| 源代码开源率证明扫描件,达到 95%得 2 分,达到 100%加 | ||||
| 2 分,低于 95%不得分; | ||||
| (2)支持存储过程、自定义函数和包 PACKAGE;支持创 | ||||
| 建带参数和不带参数的存储过程和函数;支持调用存储过程 | ||||
| 和函数;支持定义游标、打开游标、拨动游标和关闭游标; | ||||
| 支持动态 SQL 语句;支持异常处理机制和用户自定义异常; | ||||
| 支持创建确定性函数和管道函数;支持重编译存储过程和函 | ||||
| 数;支持调用和编译包 PACKAGE。需提交由具备 CMA 资 | ||||
| 质的检测机构或 CNAS 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满 | ||||
| 足性能要求且提供有效测试报告得 2 分,未满足或未提供测 | ||||
| 试报告不得分。 | ||||
| (3)单机单表支持不低于 120TB 数据的存储,支持万亿行 | ||||
| 记录数据的增、删、改、查操作,需提供具备 CMA 资质的 | ||||
| 检测机构或 CNAS 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单机单 | ||||
| 表支持 120TB 数据存储、满足性能要求且提供测试报告得 1 | ||||
| 分,单机单表存储每增加 10TB 数据存储加 1 分,最多加 2 | ||||
| 分,不满足或无测试报告不得分。 | ||||
| (4)具备内连接查询性能优化能力,在 2 张 100 万数据量 | ||||
| 表的全表内连接查询场景下,通过 3 次(含)以上基准测试 | ||||
| 验证,优化后平均查询响应时间由 1.2 秒(含)以下降低至 | ||||
| 0.4 秒(含)以下,性能提升超 200%(含)。需提供具备 | ||||
| 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或 CNAS 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 | ||||
| 报告扫描件。满足要求且提供相关测试报告的得 2 分,不满 | ||||
| 足或未提供相关测试报告的不得分。 | ||||
| (5)系统的物化视图支持对象类型的表,具备 FAST 快速 | ||||
| 刷新、COMPLETE 完全刷新和 FORCE 强制刷新的功能,支 | ||||
| 持秒级自动刷新,无需通过定时任务调度实现,需提供具备 | ||||
| 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或 CNAS 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 | ||||
| 报告。满足性能要求且提供相关测试报告的得 2 分,不满足 | ||||
| 或未提供相关测试报告的不得分。 | ||||
| 注:检测机构需提供相应资质证明:1)具备 CMA 资质的机 | ||||
| 构,应提交 CMA 证书扫描件,并在测试报告上加盖 CMA |
|
|
| 标识(如 CMA 章);2)CNAS 认可的机构,其测试报告或 证书扫描件需加盖 CNAS 资质标识(如 CNAS LOGO 或专用 章),且报告封面应有 CNAS 标识。无相应资质标识的报告 视为无效。 |
|
|
|
质量 保障 |
项目实 施团队 成员 | 投标人应提供为本项目配置的团队: |
客观 |
10.0 |
| 1、项目经理: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须为计算机/通信/ | ||||
| 网络/软件工程/信息工程/数据库专业),具备有效期内信息 | ||||
| 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或 PMP 认证,且具备 3 年及以上 | ||||
| 同类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经验(同类项目指:IT 硬件产品或 | ||||
| 软件及技术类)。满足得 2 分,不满足得 0 分。 | ||||
| 2、技术负责人: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 3 年及以上的 | ||||
| 同类项目工作经验(同类项目指:IT 硬件产品或软件及技术 | ||||
| 类)。满足得 3 分,不满足得 0 分。 | ||||
| 3、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团队成员大于 3 名,具备 3 | ||||
|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按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之日起算), | ||||
| 满足条件团队成员提供 4 人得 3 分,增加 1 人加 1 分,最多 | ||||
| 加 2 分,少于 4 人不得分。 | ||||
| 注: | ||||
| 1、须提供人员配置清单; | ||||
| 2、须按照配置人员要求提供对应人员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 | ||||
| 扫描件。 | ||||
| 3、须按照配置人员要求提供对应人员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 | ||||
| 文件扫描件。 | ||||
| 4、所有配置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 ||||
| 劳动合同扫描件(劳动合同需在有效期内)及 2025 年 1 月 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 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须明确识别上述人员与投标人属于直属/ | ||||
| 隶属用工关系,否则视为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如为第三方 | ||||
| 代缴社保,还须提供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的委托合同及委托 | ||||
| 代缴社保的人员名单)。 | ||||
| 5、项目经理提供同类项目实施合同关键页(合同名称页、 | ||||
| 合同日期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 | ||||
| 内体现姓名及担任职务,或同类项目验收报告(需有业主方 | ||||
| 盖章,并能清晰体现人员姓名及角色)作为同类项目经验证 | ||||
| 明材料。项目经验时间以投标人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计算, | ||||
| 满 12 个月为 1 年;存在时间重叠期的,不累计计算。 | ||||
| 6、技术负责人提供同类项目实施合同关键页(合同名称页 | ||||
| 、合同日期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 | ||||
| 同内体现姓名,或项目验收报告(需业主单位盖章,并能清 | ||||
| 晰体现人员姓名)作为项目实施经验证明材料。项目经验时 | ||||
| 间以投标人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计算,满 12 个月为 1 年; | ||||
| 存在时间重叠期的,不累计计算。 | ||||
| 4、上述所有人员不得重复,若重复仅按单项计分。 | ||||
| 5、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备查。采购人保留对证明材料的现场 | ||||
| 或远程核验权利和追责权利,若发现虚假材料,则按《中国 | ||||
| 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 | ||||
| 则》进行处罚。 | ||||
| 技术 | 技术方 | 投标单位的总体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系统架构、系统业务 | 客观 | 4.0 |
| 方案 | 案 | 功能、系统性能、技术培训等。 |
|
|
| 1、包含以上全部内容得基础分 4 分,未包含或内容不齐全 不得分。 |
|
|
|
技术 方案 |
技术方 案 | 2、在包含以上全部内容的前提下,根据内容与本项目的切 |
主观 |
3.0 |
| 合度、可操作性进行主观评分(本项满分 3 分)。 | ||||
| (1)技术方案完善,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得 3( | ||||
| 含)分; (2)技术方案较完善,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良好, 得 1(含)-3(不含)分; | ||||
| (3)技术方案不完善,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差, | ||||
| 不得分。 | ||||
| 注:评委做整数打分,不做小数打分 | ||||
|
培训 方案 |
培训方 案 | 投标单位按项目招标内容和特点提供产品培训方案,应包含 |
客观 |
3.0 |
| 不限于:①培训流程、计划与时间;②内容与目标;③人 员与方式;④地点与师资;⑤培训资料及其他内容等。 1、培训方案内包含以上内容得 3 分,未包含以上内容或内 | ||||
| 容不齐全得 0 分。 | ||||
|
培训 方案 |
培训方 案 | 2、培训方案包含以上内容,其余评委结合本项目特点,根 |
主观 |
2.0 |
| 据培训方案进行打分: | ||||
| (1)培训方案包含以上内容且详尽可行、清晰合理、方式 | ||||
| 多样、完全满足需求得 1(不含)分-2(含)分; (2)培训方案包含以上内容但目标不明确、计划不合理、 方式单一、基本满足需求得 0(不含)分-1(含)分; | ||||
| (3)培训方案有缺失、内容不完善不清晰、计划不合理不 | ||||
| 得分; | ||||
| 注:评委做整数打分,不做小数打分。 | ||||
|
实施 方案 |
实施方 案 | 1、投标单位提供承诺能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天内完成产品 |
客观 |
4.0 |
| 交付及系统上线;在上述提供承诺的基础上针对本次平台建 | ||||
| 设的项目进度计划进行打分,评估要点: (1)承诺交付周期小于 20 天(含)得 4 分; (2)承诺交付周期 20 天(不含)至 25 天(含)得 3 分; | ||||
| (3)承诺交付周期 25 天(不含)至 30 天(含)得 2 分; | ||||
| (4)承诺交付周期超 30 天(不含),不得分。 | ||||
|
实施 方案 |
实施方 案 | 1、投标单位提供承诺能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天内完成产品 |
主观 |
4.0 |
| 交付及系统上线;在上述提供承诺的基础上针对本次平台建 | ||||
| 设的项目进度计划进行打分,评估要点: | ||||
| (1)承诺交付周期小于 20 天(含)得 4 分; | ||||
| (2)承诺交付周期 20 天(不含)至 25 天(含)得 3 分; | ||||
| (3)承诺交付周期 25 天(不含)至 30 天(含)得 2 分; | ||||
| (4)承诺交付周期超 30 天(不含),不得分。 | ||||
| 2、对投标单位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包含不限于:对项 目实施进度有详细的计划,制定项目里程碑、设备实施有明 确的规划、并提供设备摆放规划图,制定顺畅的项目的沟通 | ||||
| 制度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 ||||
| (1)实施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得基础分 2 分,未包含以 | ||||
| 上内容或内容不齐全得 0 分。 | ||||
| (2)实施方案完善,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得 1( | ||||
| 不含)分-2(含)分; | ||||
| (3)实施方案较完善,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良好, | ||||
| 得 0(不含)分-1(含)分; |
|
|
| (4)实施方案不完善,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差, 得 0 分。 注:评委做整数打分,不做小数打分。 |
|
|
|
售后 服务 |
售后服 务方案 | 1、承诺配备 3 名以上原厂商软件售后服务人员,提供承诺 函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2、 承诺提供为期三年的原厂免费维保服务,并提交有效的 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作为证明,提供原厂承诺函得 2 分。在 满足基础承诺的前提下,承诺的免费维保服务年限每增加一 年,加 1 分,最多加 2 分。此项最高分 4 分。 |
客观 |
6.0 |
|
售后 服务 |
售后服 务方案 | 3、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根据售后服务方案应急响应能力、方案的可执行性评估方案 优劣:优秀得 1(不含)分-2(含)分,良好得 0(不含)分 -1(含)分,差不得分。此项最高分 4 分。 |
主观 |
4.0 |
|
扣分 |
扣分 | 投标供应商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被除中国移动通信有限 公司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在同 类项目中公告列入禁止合作期的,每出现一次在该供应商技 术总得分基础上扣 5 分,不设上限,扣完为止。(同类项目 包含:服务器、数据库软件) |
扣分 |
100.0 |
评 审 办 法 正 文
1.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 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 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8 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4)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投标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投标协议;
(5)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备选 投标的除外;
(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
(1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投标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投标人的综 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 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 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 决其投标。
3.1.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 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 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 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 定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不 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 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2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 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 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3.3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 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5 评标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4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4.2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5 评标结果
3.5.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递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分组评审 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标报告。
3.5.2 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情况;
(2)开标记录和投标一览表;
(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4)评标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5)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和投标人排序;
(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7)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8)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9)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陈 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附件 4.1;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模板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附件)》。
本专用合同条款为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细化,若与通用合同条款中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则以 通用合同条款为准。
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附件)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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