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保定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平台能力升级及应用场景拓展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保定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平台能力升级及应用场景拓展项目二次已由 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高新区行政审批备字〔2025〕1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珩臻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珩臻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2025年保定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平台能力升级及应用场景拓展项目二次
2.1.2 项目编号:HYZX-2025-09-008
2.1.3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2.1.4 项目概况:按照保定市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项目的整体实施规划,结合业务现状及项目运营需求,围绕“促协同、促消费、惠民生”三大核心主题,一是完善线上服务系统,丰富保定居民服务“一卡通”微信小程序功能,在原有基础上集成更多领域的高频应用,同时依托“一卡通”微信小程序进行京津冀跨区域场景联动;二是建设一卡通运营支撑平台,为后续一卡通市场化运营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创新更多一卡通应用,拓展智慧校园、智慧社区、信用服务、交通出行、智慧仲裁等更多民生服务领域“一卡通”应用。
2.5.1 项目周期:项目建设期限为在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开发、建设;初验、试运行、终验等工作根据项目推进情况适时组织,项目运维服务期及质保期为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两年;其中涉及公有云服务的部分,服务期为自2025年12月13日起一年。
2.1.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部级、行业标准。国家、部级、行业标准不一致的,以较高标准为准。
2.1.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的要求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2025年保定市居民服务一卡通平台能力升级及应用场景拓展项目,平台能力升级部分包括丰富保定居民服务“一卡通”微信小程序服务内容、进行京津冀跨区域应用整合联动、建设“一卡通”运营服务平台;场景应用建设包括:智慧校园、智慧社区、交通出行、信用服务、AI仲裁等场景拓展及公有云配套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计算机(或通信)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经理需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1.3财务要求:具备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①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投标单位应具有良好的信用,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信用查询,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具备依法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和税收的凭证);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24 09:00 至 2025-10-3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售形式,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本公告各发布媒体进行网上发布。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本公告各发布媒体关于本次招标的澄清、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在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13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分散、远程异地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保定珩源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天鹅西路8号;联系人:毕涵 电话:0312-3382281 邮箱:hengyuanzixun2023@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管理科
电话:0312-3088212
电子邮箱:bdgzwcqc@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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