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QSZB-Z(F)-YW25094(DY)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固体医疗危险废物委托代处置服务
三、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序号 | 成交金额(元)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1 | 响应报价:3019999.5(元) | 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上岭殿村六部寺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2025年度固体医疗危险废物委托代处置服务 | 2025年度固体医疗危险废物委托代处置服务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1年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洪斌,徐旦(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骆晓锋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费率,%) |
100以下 | 1.05(不足叁仟元按叁仟元收取) |
100-500 | 0.56 |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812.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本项目的特殊性及存在区域性服务的现状,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商城大道N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9935102
质疑联系人: 楼樱红
质疑联系方式:0579-89935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港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5872866
质疑联系人:周安琪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义乌市财政局
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4楼
传真:/
联 系 人: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89915066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