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运营中心项目(一期)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运营中心项目(一期)车间一、车间二、水池泵房及室外配套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运营中心项目(一期)已由苏州张家港市数据局以文号为张数据投备〔2026〕734号项目代码为2605-320582-89-01-481092备案证.pdf张数据投备〔2026〕7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常阴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常阴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运营中心项目(一期)车间一、车间二、水池泵房及室外配套施工总承包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地块四至为: 东至港丰公路、西至农业用地、南至规划过江二通道、北至国网110KV常阴沙变。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9987.5平方米(约14.98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研发楼、生产车间及附属配套设施,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01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9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用以厂房出租、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服务、打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基地。
2.3 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 E3205820330002334001004 | 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运营中心项目(一期)车间一、车间二、水池泵房及室外配套施工总承包 | 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运营中心项目(一期)车间一、车间二、水池泵房及室外配套施工总承包:总建筑面积5588.01㎡,其中车间一3228.86㎡,钢混结构地上一层;车间二2174.09㎡,框架地上四层;水池泵房185.06㎡。建筑最大跨度19.9米,最大高度18米。包括桩基、土建、钢结构、水电、智能化、消防、暖通、室外配套等工程。 | 1104.81 | 257 |
2.4 其他:本项目设计单位为张家港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 否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3年10月01日_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4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工业建筑按照《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 51245-2017定义)]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面积以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或施工合同为准,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业绩为准。
☑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财务要求:/
3.5 信誉要求:/
3.6 其他要求:
☐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8时30分至2026年11月02日9时15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02日9时15分。
5.2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链接]。
6.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0512-58181559 。
11. 联系方式(异议)
招 标 人:张家港市常阴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现代农业创新服务中心201 |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7楼 |
邮 编:215600 | 邮 编:210000 |
联 系 人:杜佳佳 | 联 系 人:刘超君 |
电 话:15962354967 | 电 话:18015689726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wlx202203@[链接] | 电子邮箱:403237881@[链接] |
2026年10月22日
因系统模板限制暂无法调整,本次公告内容以下文为准,本款前述条款不予适用:
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运营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名称)车间一、车间二、水池泵房及室外配套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E3205820330002334001004(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运营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张家港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张数据投备〔2026〕7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张家港市常阴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常阴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车间一、车间二、水池泵房及室外配套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车间一、车间二、水池泵房及室外配套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东至港丰公路、西至农业用地、南至规划过江二通道、北至国网110KV常阴沙变?
2.3 建设内容:包括研发楼、生产车间及附属配套设施,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01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9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研发楼、生产车间及附属配套设施,拟建总建筑面积约101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9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1104.81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总建筑面积5588.01㎡,其中车间一3228.86㎡,钢混结构地上一层;车间二2174.09㎡,框架地上四层;水池泵房185.06㎡。建筑最大跨度19.9米,最大高度18米。包括桩基、土建、钢结构、水电、智能化、消防、暖通、室外配套等工程。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257日历天 ?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否
□是
2.10.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3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4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工业建筑按照《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 51245-2017定义);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面积以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或施工合同为准,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业绩为准。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11?月?2?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年?????月?????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3.4.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6.2以分包形式预留。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
5.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10 月?22?日?08 时?30 分至2026年?11 月?2?日?09时15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 [链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 月?2?日?09 时?15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要求或说明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张家港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监理单位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 张家港市常阴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 地址: | 张家港市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张家港市国泰南路中联国际广场A座10楼 |
联系人: | 杜佳佳 | 联系人: | 刘超君、陈晓娇 |
电话: | 0512-56760561 | 电话: | 18015689726 |
传真: | / | 项目负责人: | 李振 |
邮编: | 215600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215600 |
? | ? | 电子邮箱: | 2496334826@[链接]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0512-58181559???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必须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提出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排名在前,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由同一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从同一个互联网协议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 6.投标人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一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从以下???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7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8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15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承诺书 | (招标人明确需要提交的承诺书内容及格式)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3.1 | 评标价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分 ?以投标报价、信用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满分?95分 投标人信用:满分?5?分 | ||||||
2.3.2 | 施工组织设计 | □ 采用:????????????? ? 不采用?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2.3.3 | 投标报价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投标人信用 | 投标人信用标得分=信用评价分* 5%(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小型工程投标,其信用评价结果按0.8系数折算参与评审。)具体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5年下半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苏住建建【2025】40号)的2025年下半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房建类),未申报参加2025年下半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其房建、市政或装修装饰类的信用评价结果按60分予以认定。 | |||||||
投标人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扣分 |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根据苏住建建【2023】8 号文,每个季度考评扣分将直接运用于下一季度全市招投标活动,在评标环节扣除,具体扣分分值详见苏州相关文件。) | |||||||
施工组织设计 | ???/????? 对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进行定性判断是否合格,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