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东营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土建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2.2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东营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土建施工总承包。
2.3项目地点:山东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2.4项目规模:建设浅圆仓、平房仓;配套建设工作塔、综合业务楼等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
2.5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3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月24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7项目预算:约33000万元。
4.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4.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关于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到岗履职。二是拟派项目经理经变更后投标的,应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122 号)关于“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的有关规定,否则投标无效。三是系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自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1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及以上)工业建筑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在申请文件中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能反映完整的网站名称、网络平台链接(若截图无法显示网络平台链接或显示不完整,须提供发布平台的名称、项目编号及可查询路径相关内容)、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若截图不能反映网站名称、网络平台链接、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的,则提供的业绩无效。如果上述截图无法证明项目的竣工时间、工程类别、规模等,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三者不可缺一。竣工验收证明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五方签字并单位盖章(各参建单位的签字、盖章须规范、齐全、清晰,并以最晚的签字日期为准;如这三者无法明确证明项目规模,还应提供图纸或业主证明等材料。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4.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度(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4.6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https://***/)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hixin/%EF%BC%89%E5%88%97%E4%B8%BA%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2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与转包。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期限内在山东省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http://***/:6001/TPBidder/memberLogin)内进行注册。
5.3注册完毕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钥进行项目确认,第一步:在业务管理项中“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信息;第二步在“资格预审文件领取”菜单中选择对应标段进入领取页面,点击“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进入下载页面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单位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6001/TPBidder/memberLogin),在登录页面点击右下方CA办理指南,下载说明进行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5.4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人方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未通过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系统技术支持:0531-51778967。
6.2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申请人无需到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6.3申请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申请人应在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1家(含11家)时,采用资格审查合格制,即审查委员会不再进行评分,通过初步审查及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2)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数量超过11家时,招标人按照以下方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投标人:
招标人采用评分排名的方法,根据资格审查委员会由高到低的推荐排名,选择11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
注:申请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8.2异议受理联系方式:李文华、0546-8181882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
联 系 人:李文华
电 话:0546-8181882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6、27层
联 系 人:白雅婷/孙荣红/张岩/王珊珊/褚凤欣/胡倩
电 话:17853157270、15165111783
电子邮件:hyhazcl@126.com
联系方式: 0546-8925167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