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螺湖水库引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和县螺湖水库引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泰发改投资字〔2023]3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和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及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
2.2 招标规模:招标控制价为33865515.35元。主要建设内容为从老虎山水库引水至螺湖水库铺设管道长4.5km,明渠长0.3km,水源地保护处理等项目。
2.3 计划工期:366个日历天,预计2025年10月10日开工,2026年10月10日完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含叁级)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6个月“五险一金”缴费(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http://***/jxzbw/%EF%BC%89%E4%BC%81%E4%B8%9A%E7%94%A8%E6%88%B7%E5%BA%93%E4%B8%AD%E7%99%BB%E8%AE%B0%E5%85%AC%E7%A4%BA%E4%BF%A1%E6%81%AF%EF%BC%8C%E5%90%A6%E5%88%99%E6%97%A0%E6%95%88%E3%80%82%3C/p%3E%3Cp%3E
(8)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注:以上第(1)至(5)条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且清晰可辨;第(6)、(8)条需投标人自行出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明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第(7)条需投标人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清晰可辨截图加盖公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评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五、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并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9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 http://***/)%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4%B8%8D%E6%B8%85%E6%A5%9A%E6%88%96%E6%9C%89%E7%96%91%E9%97%AE%E9%9C%80%E5%92%A8%E8%AF%A2%E7%9A%84%EF%BC%8C%E8%AF%B7%E8%87%B4%E7%94%B5%E6%B1%9F%E8%8B%8F%E5%9B%BD%E6%B3%B0%E6%96%B0%E7%82%B9%E8%BD%AF%E4%BB%B6%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5%AE%A2%E6%9C%8D%E7%94%B5%E8%AF%9D%EF%BC%9A400-998-0000%E3%80%82%3C/p%3E%3Cp%3E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七、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标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关键岗位人员考勤规则严格按照《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执行。
7.5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近10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单个合同价不低于2300万元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引水的工程业绩。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2)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2项验收材料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7.6本项目经招投标监管机构批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需现场答辩,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7、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阶段至本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期间,除因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不可抗力情况外,不得进行更换。确需变更的,应当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资格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约定的条件。凡是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处以5万元/人/次的违约处罚;更换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处以1万元/人/次的违约处罚。
7.8评标委员会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home%EF%BC%89%EF%BC%8C%E6%A0%B8%E6%9F%A5%E6%8B%9F%E5%AE%9A%E4%B8%AD%E6%A0%87%E5%80%99%E9%80%89%E4%BA%BA%E6%8A%95%E6%A0%87%E8%B5%84%E8%B4%A8%E7%9A%84%E7%9B%B8%E5%BA%94%E4%B8%93%E4%B8%9A%E6%B3%A8%E5%86%8C%E5%BB%BA%E9%80%A0%E5%B8%88%E6%95%B0%E9%87%8F%E6%98%AF%E5%90%A6%E6%BB%A1%E8%B6%B3%E4%BC%81%E4%B8%9A%E8%B5%84%E8%B4%A8%E7%AD%89%E7%BA%A7%E8%A6%81%E6%B1%82%EF%BC%88%E6%8A%95%E6%A0%87%E4%BA%BA%E6%8A%95%E6%A0%87%E8%B5%84%E8%B4%A8%E7%AD%89%E7%BA%A7%E9%AB%98%E4%BA%8E%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E%BE%E5%AE%9A%E8%A6%81%E6%B1%82%E7%9A%84%EF%BC%8C%E6%8C%89%E7%85%A7%E6%8A%95%E6%A0%87%E4%BA%BA%E6%8A%95%E6%A0%87%E8%B5%84%E8%B4%A8%E7%AD%89%E7%BA%A7%E6%A0%B8%E6%9F%A5%E7%9B%B8%E5%BA%94%E4%B8%93%E4%B8%9A%E6%B3%A8%E5%86%8C%E5%BB%BA%E9%80%A0%E5%B8%88%E6%95%B0%E9%87%8F%EF%BC%89%E3%80%82%E6%B3%A8%E5%86%8C%E5%BB%BA%E9%80%A0%E5%B8%88%E6%95%B0%E9%87%8F%E4%B8%8D%E6%BB%A1%E8%B6%B3%E8%A6%81%E6%B1%82%E7%9A%84%EF%BC%8C%E4%BA%88%E4%BB%A5%E5%90%A6%E5%86%B3%EF%BC%8C%E5%B9%B6%E6%8C%89%E7%85%A7%E5%BE%97%E5%88%86%E9%AB%98%E4%BD%8E%E4%BE%9D%E6%AC%A1%E9%80%92%E8%A1%A5%EF%BC%8C%E7%9B%B4%E8%87%B3%E9%80%89%E5%87%BA%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1%AE%E5%AE%9A%E6%95%B0%E9%87%8F%E7%9A%84%E4%B8%AD%E6%A0%87%E5%80%99%E9%80%89%E4%BA%BA%E3%80%82%3C/p%3E%3Cp%3E
7.9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放入“见索即付”电子投标保函及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保函财务费用的相关原始凭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10投标人应确保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机器、网络的唯一性,本项目将运用雷同性比对手段,对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的IP地址或机器码相同的投标单位,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本次投标资格,退回投标文件。在标后发现IP地址或机器码相同的,将作为围标串标线索重点核查。因此引发的法律风险以及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和县水利局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1829615219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国兴城5栋3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072320107
监督单位:泰和县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康主任0796-8638405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和支行
2、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和县支行
3、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和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