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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工后恢复01标

徐州市 公开招标 2026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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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工后恢复01标

(标段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E3203010380000099005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发改基础发[2021]979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后恢复01标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徐州淮信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工后恢复01标 

2.2 建设地点: 徐州市

2.3 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道路及绿化工后恢复,其中道路恢复范围为:桥上村站、第一人民医院站、湘江路站、矿大南湖校区站、南~七区间风井、七里沟站、汽车南站、杨山路站和景观路站的道路工后恢复中的道路工程;桥上村站、第一人民医院站、矿大南湖校区站、七里沟站、杨山路站的交通工程(含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及各类监控系统);桥上村站、杨山路站的道路收水井及其连接管;南~七区间风井排水工程及相关排水许可办理及桥上村站的路灯恢复。

绿化恢复范围为:桥上村站、嘉和路站、三环南路站、西贺站、杨山路站部分区域绿化。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自大学路与珠江西路交叉口处的桥上村站,沿大学路、三环南路、新泉路、规划中央活力区道路、汉源大道、长安大道、宝莲寺路、蟠桃山路等道路敷设,止于驮蓝山路站,起终点预留二期延伸条件,线路全长26.2公里。全线共设置19座车站,均为地下站,其中南三环路站、七里沟站、中央活力区中心站、乔家湖站、驮蓝山路站等为换乘站,桥上村站、泰山路站、西贺站预留换乘条件。新建徐海路车辆段1处。不新建控制中心和主变电所,分别利用6号线赵武控制中心以及1号线乔家湖、2号线梨园主变电所。设置供电、通信、信号、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综合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自动售检票、站台门、升降设备、门禁、安防等系统。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2970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工程为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道路及绿化工后恢复,其中道路恢复范围为:桥上村站、第一人民医院站、湘江路站、矿大南湖校区站、南~七区间风井、七里沟站、汽车南站、杨山路站和景观路站的道路工后恢复中的道路工程;桥上村站、第一人民医院站、矿大南湖校区站、七里沟站、杨山路站的交通工程(含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及各类监控系统);桥上村站、杨山路站的道路收水井及其连接管;南~七区间风井排水工程及相关排水许可办理及桥上村站的路灯恢复。

绿化恢复范围为:桥上村站、嘉和路站、三环南路站、西贺站、杨山路站部分区域绿化。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 45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年  8  月  1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8 月   1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2)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链接]:40278/gcszh/SzjsWorkQY/normal/enterprise/index)”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30%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0%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开标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评标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市政工程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0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3.4(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100 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8000/ tpbidder)。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9月 30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 其他要求

8.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512-5818850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链接])、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链接])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淮信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和平

126-9号地铁大厦                          大道126-9号地铁大厦1506

联系人: 赵工                             联系人:李工  项目负责人:李工

电话: 0516-80818066                        电话:0516-83289817;19905160611

10.2相关部门

10.2.1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6-66998691   

10.2.2交易中心业务电话:0516-67019068、0516-67019025

交易中心软件管理电话:0512-58188503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应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异议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0516-83289817。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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