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ZW)0000026
项目编号: ZTSJ-NZC-Z26001
项目名称: 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中卫市政府食堂(北餐区)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五、六、七标段)
预算金额(元): 976613.00
最高限价(如有): 976613.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中卫市政府食堂(北餐区)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五标段) | 禽蛋类配送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97033.00 | 397033.00元/年 |
| 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中卫市政府食堂(北餐区)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六标段) | 蔬菜类配送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19862.00 | 519862.00元/年 |
| 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中卫市政府食堂(北餐区)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七标段) | 瓜果类配送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9718.00 | 59718.00元/年 |
| 数量合计: | 3 | 预算合计: | 976613.00 |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2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且所涉及的产品为农林牧渔业产品,故不执行相关价格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主体。(开标现场查询); (8)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五标段供应商须具有符合宁夏少数民族饮食习惯的相关准营证件;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1-16 19:57:11 至 2026-01-24 00: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2-1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自助办理。 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查看招标文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在“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6.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7.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五标段:3177.00元整、六标段:4159.00元整、七标段:477.00元整。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更正(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中卫市行政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 0955-7068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3层 联系方式: 0955-8765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杨飞 电话: 0955-706883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晓维、张鑫 电话: 0955-8765798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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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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