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100FJ25EP0688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复兴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工程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复兴村 ;建设规模: 1.实施青梅花海扩建,完成休闲平台12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300平方米、基地旅游步道1.5公里等基础设施建设;2.盘活闲置民房资产1500平方米,建设青年乡村创客中心,完成房屋改造,配置培训设备等;3.建设提升非遗展馆400平方米和技艺传承场所100平方米;4.完成2个中心村、16个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等其他配套设施建设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招标,具体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材料采购、施工、移交等内容 ;计划工期: 180个日历天(其中含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 。
2.标段划分: 不分标段 。
3.合同估算价: 1400.00万元 。
4.资金来源: 县区级财政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以下(1)和(2)资质。
(1)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无 。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2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报名;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成员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 。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 40 %(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 70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分包;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小微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分包其他中小微企业 。
(2)其他要求: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5 年 10 月 18 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数智共享系统进入方法1:通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