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至容县公路(平南至容县段)PPP项目综合能源站建设及承包经营项目(重)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全州至容县公路(平南至容县段)PPP项目综合能源站建设及承包经营招商项目(重),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中交一公局平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商内容 2.1工程概况 全州至容县公路(平南至容县段)路线起点位于贵港市平南县丹竹镇家闾村附近,设置家闾枢纽互通与G6517梧州至柳州高速公路相交,顺接规划的全州至容县公路(昭平至平南段),路线自北向南,经平南县东华镇、丹竹镇、上渡镇、大新镇、寺面镇、平山镇,容县罗江镇、松山镇、县底镇、容州镇,终点位于容县容州镇佛子塘附近,设置容县礼信枢纽互通与G80 广州至昆明高速公路(岑溪至兴业段)相交,主线路线全长87.167 公里。 2.2招商内容 全州至容县高速公路(平南至容县段)项目综合能源站(包括油品、LNG、氢能)的建设经营承包及综合能源站内的非能源经营,自合同签署日起,建设工期2个月(同步开通);暂定经营期为30年。综合能源站暂未建设,拟交由中标人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标人负责建设期间综合能源站建设及设施采购等与之一切相关的建设费用投资(不包含充电桩,投标人如增设充电桩须经招标人同意且收益分成已谈定,否则视为投标人违约),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办理项目建设及运营等相关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地勘、商务指标、安全、消防、防雷环水保等手续办理)。经营范围内的安保、保洁由中标人负责。 2.3建设要求 1.综合能源站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版)含本标准相关修订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含本标准的相关修订要求、以及《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要求,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和要求,并满足高速公路相关附属设施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建设过程中招标人只提供建设场地及变压器用电接口,其余界面内包含的施工内容均有中标人负责。 3.中标人负责组织本项目综合能源站的建设实施,所组织的地勘、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具有国家法定资质资格,并签订相关合同,报招标人备案。 4.中标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综合能源站的建设,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营(最迟不能超过2026年4月1日)。 2.4分为固定租金报价及吨油分成报价2部分: 1.固定租金报价:年租金报价为万元/年*座。合作运营期间,无论盈亏,中标人须每年以当年应缴租金向招标人缴纳租金。 2.吨油分成报价:油料收益分成按照以下吨油标准(含税,税率6%)支付给招标人:当全线实际年销量大于5000吨时,按照元/吨分成;小于5000吨时不分成。 3.当4座综合能源站自然年度新能源(LNG、氢能)销售额达到总销售额的30%时,招标人有权对新能源销售额进行提成,具体提成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相应补充协议。 4.由招标人提供综合能源站建设场地。由中标人承担综合能源站运营维护费以及建设工程费包括但不限于各站点配套设施工程费、规划设计、地勘、安全评估及验收、消防预审及验收、站内消防设施设备、防雷防静电评估及验收、环境评估及验收、站内区域场地硬化、站房、罩棚工程、加油设施与设备、站内行业形象标准设计装修、利润、管理费、税金及办理各类证照和相关手续等费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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