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ZB-FW-2026-155
2、项目名称:河南省司法厅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4、预算金额:94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河南省司法厅委托的审计业务。
5.2入围供应商数量:河南省司法厅拟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入围3家会计师事务所为河南省司法厅提供相关审计服务。
5.3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5.4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河南省司法厅。
5.5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河南省内各地市。
5.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满足采购人及服务对象要求。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或合伙企业,并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单位的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注册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可提供企业内部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需同时提供基本账户信息))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2026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在本单位的执业注册会计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由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8、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自2023年1月以来在工程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无串通投标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信誉承诺:近三年内没有被行业协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因审计服务相关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在政府审计机关和财政评审部门曾经委托的审计服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需提供相应承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需提供相应承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2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河南专区
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通过进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河南专区([链接])“投标人登录”获取征集文件。
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5(工作时间)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征集公告期限
本次征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司法厅官方网站》《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征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到([链接]),以投标人的身份进行登录,在“我的项目”中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点击开标签到解密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供应商应关注公告网站及时查看,征集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司法厅
地址:郑州市经四路8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1-65909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中惠联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广场4号楼2层
联系人:王先生、赵女士
电话:0371-55591208
2026年10月15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