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续建施工)--抗震加固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已由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投资发〔2025〕122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石河子市广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08004001250668001001 |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续建施工)--抗震加固 | 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 1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 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可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1)信誉良好,自 2022年1 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2)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
3.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建筑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八、其他说明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监督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石河子市广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汶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新疆石河子市4小区北一路228号 | 地 址: | 石河子北三路天生一汽丰田2楼 | |||||
联 系 人: | 张昆 | 联 系 人: | 王发生、代丽杰 | |||||
电 话: | 13399930425 | 电 话: | 15001645022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