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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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高桥镇红心村厂房租赁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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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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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DD-202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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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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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高桥镇红心村厂房租赁评估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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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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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高桥镇红心村厂房租赁评估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web/home%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0%E6%9C%8817%E6%97%A514%E7%82%B9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9%80%92%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E4%B8%80%E3%80%81%3Cstrong%3E%E9%87%87%E8%B4%AD%3C/strong%3E%3Cstrong%3E%E7%BC%96%E5%8F%B7%EF%BC%9ANBDD-2025-029%3C/strong%3E%3Cstrong%3E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内容、服务期限、采购预算、采购单位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web/home%EF%BC%89%E2%80%9C%E4%B9%A1%E9%95%87%E7%B3%BB%E7%BB%9F(%E6%9D%91%E6%98%93%E9%80%9A%EF%BC%89%E2%80%9D%E6%A0%8F%E6%9F%A5%E7%9C%8B%EF%BC%8C%E5%B9%B6%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3%80%82%E6%9C%AA%E5%8F%8A%E6%97%B6%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6%8A%80%E6%9C%AF%E6%94%AF%E6%8C%81%E8%81%94%E7%B3%BB%E5%80%99%E5%B7%A5%EF%BC%8815215725182%EF%BC%89%E3%80%81%E9%BB%84%E5%B7%A5%EF%BC%8818888603006%EF%BC%89%EF%BC%9B%3C/p%3E%3Cp%3E%EF%BC%88%E5%A4%87%E6%B3%A8%EF%BC%9A%E6%8A%95%E6%A0%87%E4%BA%BA%E5%8F%AF%E6%A0%B9%E6%8D%AE%E2%80%9C%E6%B5%B7%E6%9B%99%E5%8C%BA%E4%B9%A1%E9%95%87%E3%80%81%E7%9F%B3%E7%A2%B6%E8%A1%97%E9%81%93%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6%9D%91%E6%98%93%E9%80%9A%EF%BC%89%E2%80%9D%E4%B8%AD%E7%9A%84%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8A%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6%96%B9%E7%9A%84%E2%80%9C%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8%AE%B0%E5%BD%95%E2%80%9D%E6%9D%A5%E7%A1%AE%E8%AE%A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6%98%AF%E5%90%A6%E4%B8%8B%E8%BD%BD%E6%88%90%E5%8A%9F%EF%BC%89%3C/p%3E%3Cp%3E2%E3%80%81%E5%A6%82%E6%9C%89%E8%A1%A5%E5%85%85%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F%B7%E5%85%B3%E6%B3%A8%E6%9C%AC%E7%BD%91%E7%AB%99%EF%BC%8C%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F%BC%8C%E4%B8%8D%E5%8F%A6%E8%A1%8C%E6%8F%90%E4%BE%9B%E7%BA%B8%E8%B4%A8%E7%89%88%E8%A1%A5%E5%85%85%E6%96%87%E4%BB%B6%EF%BC%9B%3C/p%3E%3Cp%3E3%E3%80%8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25年10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10月1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在海曙区高桥镇公共服务中心三楼(高桥镇中心幼儿园南边),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为:海曙区高桥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新丰路166号);收件人:沈工 联系方式:17300945068。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海曙区高桥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新丰路166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一)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二)开启所有密封包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并进行唱标;(三)在开标室宣布评审结果。以上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同时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开标过程。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红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李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栋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曙区顺德路416弄136号晶崴大厦23楼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17300945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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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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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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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业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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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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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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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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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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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2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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