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淮海路(青州大道-陆港东一街)道路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KG-JS-2025050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淮海路(青州大道-陆港东一街)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20369335.05元,招标
人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淮海路(青州大道-陆港东一街)位于郑州航空港经
济综合实验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建设范围西起青州大道,东至陆港东一街,为新建道路,
道路红线宽为60米,全长约577.27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交通、照明、电力土
建排管、通讯管道、绿化及绿化灌溉等专业和内容。注所含具体实施内容等以招标人下发
的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内容、建设任务要求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淮海路(青州大道-陆港东一街)道路工程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淮海路(青州大道-陆港东一街)道路工程项目施工)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
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电子
注册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查询
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具有有效
准)。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
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
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
少包括2025年0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
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
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
破产状态的情况(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4.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
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
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
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注:(1)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满足信誉中3.4.1、3.4.2、3.4.3要求。
(2)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
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
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
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
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
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
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
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
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
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
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注:联合投标的,附联合体各方的
以上资料;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单位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
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
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
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5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5日09时00分至2025年05
(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
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上
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淮海路(青州大道-陆港东一街)道路工程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代建人)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业主单位(建设单位)为郑
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街)道路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淮海路(青州大道-陆港东一街)道路工程项目
施工。
2.2项目编号:HKG-JS-202505003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4项目概况:
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建设范围西起青州大道,东至陆港东一街,为新建道路,道路红线宽
为60米,全长约577.27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交通、照明、电力土建排管、通
讯管道、绿化及绿化灌溉等专业和内容。
注:所含具体实施内容等以招标人下发的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内容、建设任务要求为准。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以及招标人
安排的其他工作。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2.8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
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
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电子
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
准)。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
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
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
少包括2025年0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
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
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
破产状态的情况(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4.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
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若上述对象有
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时
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注(1)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满足信誉中3.4.1、3.4.2、3.4.3要求。
(2)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
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在投标企业(含投标
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
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
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
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
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
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
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
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
国和河南省(或企业注册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
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注联合投标的,附联合体各方
的以上资料;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单位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
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
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
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5日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21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
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
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09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
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
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
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代建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371-899068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系人:段明涛、乔天麒、赵育妍
电话:0371-68865936
邮箱: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628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86199628
邮箱:szjshbjjgc@163.com
2025年05月14日
八、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371-8990689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
路南)
联系人:段明涛、乔天麒、赵育妍
电话:0371-68865936
电子邮件:xingdadailibu@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您询有限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