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临国土资告字
[20
25
]
11
号
经临漳县人民政府批准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2
(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
用地基
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
)
|
土地用途
|
开发程度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
|
绿地率
( %)
|
建筑限 高(米)
| ||||||||||
1
|
LGT2025-50-1号-LGT2025-50-29号
|
涉及临漳县柏鹤集镇、称勾镇、砖寨营镇、柳园镇四个乡镇
|
17321.34
|
工业
用地
|
净地出让条件
|
≤0
|
≤0
|
≤0
|
≤0
|
50
|
416
|
20
|
416
|
2
|
LGT2025-50-30
|
临漳县砖寨营镇协王村村南
|
20003
|
≤1.0
|
≤50
|
≤30
|
≤24
|
481
|
20
|
481
| |||
二、满足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书面申请,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
20
25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
6
年
1
月
13
日到我局索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1
月
13
日
16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
202
6
年
1
月
13
日
17:30分之前
分别
确定资格,及时通知其参加竞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临漳县行政审批局
三
楼第
一
开标室。
2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
1、LGT2025-50-1号-LGT2025-50-29号:于
202
6
年
1
月
4
日上午
9时至202
6
年
1
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
1
0
:
0
0时整;
2、
LGT2025-50-30号:于
202
6
年
1
月
4
日上午
9时至202
6
年
1
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10:30
时整;
五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一)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挂牌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挂牌出让采取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
2宗地块
开发程度均为:净地出让条件
;
(四)
1.LGT2025-50-1号-LGT2025-50-29号地块为29台风电机组用地,风机机位、塔简等风电场构筑物的建设条件需满足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按照【编号:邯临规划2025016号】
进行建设。
2.LGT2025-50-30号地块按照【编号:邯临规划2025016号】
进行建设。
(
五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交付办法
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与出让人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0日内交付出让土地,双方签订《交地确认书》,签订《交地确认书》后视为该幅出让土地已经交付竞得人不得另行主张以其他形式的交接。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
本次
挂牌出让不设
底价,
以价高者得的原则
进行
。
(
七
)本次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应交纳成交价款外,还须另行支付应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相关税、
费及
挂牌
佣金
。
(
八
)
竞得人须按照供后监管要求,自觉、按时提供、报送相关文件、材料、票据、照片等,并积极主动配合、接受供后监管监督检查。
(
九
)本次挂牌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
十
)
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经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十一)
其他出让要求和条件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
六、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临漳县建安路
中
段北侧
139号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310-7819009
开户单位:
临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漳支行
帐 号:
13001648008050510582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
25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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