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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城区公共厕所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宁波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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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象山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城区公共厕所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高正代咨[2025]第1041号

项目名称:象山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城区公共厕所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元):20928000(三年)

最高限价(元):20928000(三年)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象山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城区公共厕所服务外包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0928000(三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合同履行期间考核情况及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05日16: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代理人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0: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并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至开标地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实质性要求,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①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投标人须在2025年06月16日16:00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邮寄到付或者迟到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人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B座10楼。

收件人:李 工,联系方式:15058434429

②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具体以当天屏幕显示为准),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如因系统或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投标人。

(6)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7)开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CA申领操作指南(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

(8)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②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象山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东塘山路2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圣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715991

质疑联系人:吴茜茜

质疑联系方式:13566641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B座10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丹亚、丁雅文、杨诗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727358

质疑联系人:徐伟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5993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真:

联 系 人: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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