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疗吊柱、吊桥工作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209标书发售室(或通过邮箱4@otxa.com.cn); 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开票信息(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售价:0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1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OTXA-2520020195
项目名称:医疗吊柱、吊桥工作站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医疗吊柱、吊桥工作站):
合同包预算金额:5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7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医疗吊柱、吊桥工作站 | 26(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7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交货,所有产品质保期不少于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疗吊柱、吊桥工作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疗吊柱、吊桥工作站)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须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1.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2、提供2024年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1、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3.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供应商须具备投标产品相应的医疗器械销售资格;7、供应商信用信息7.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以现场查询为准;7.2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7.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上查询结果打印;7.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凡在截止时点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01日 至 2025年08月0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209标书发售室(或通过邮箱4@otxa.com.cn); 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开票信息(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售价:0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208-1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208-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9)《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4)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 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中医医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福路43号
联系方式:0917-3886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208-1室
联系方式:029-89585662-807/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翊轩、陈一凡、张强
电话:029-89585662-807
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