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盘山县2025年县级公路及重点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涵洞设施维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122-00094
项目名称:盘山县2025年县级公路及重点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涵洞设施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48955.05
最高限价(元):12489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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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柱768根,标志牌79个,钢护栏392米,百米桩394个,里程碑36个,减速带42米,反光漆4947平米,轮廓标1473项,热熔标线13344平米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完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151193.23
最高限价(元):2151193.23
采购需求:查看
修复养护涵洞8道,其中太新线1道、湘拉线1道、双沙线4道、黄沙线2道,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完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2个包组不允许兼投兼中。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山县2025年县级公路及重点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工程 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含交通安全设施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盘山县2025年县级公路涵洞设施修复养护工程 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含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县分中心(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开启)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数字证书办理问题请咨询CA数字证书认证机构,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对响应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响应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响应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4.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同时准备CA数字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响应处理。 6.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15142765249@163.com邮箱。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码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发送到上述邮箱内,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响应文件中应上传《关于“电子文件和电子备份文件一致性”的承诺函》,承诺备份文件与上传的响应文件一致。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盘锦市盘山县府北大街9号
联系方式:0427-56816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与工业街交汇处,天龙制药园南侧4-7号
联系方式:15142765249
邮箱地址:15142765249@163.com
开户行: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68080100100175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莹莹
电 话:15142765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