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从江县2025年防洪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停洞段、下江段)勘察设计已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务局以黔东南州水务局关于从江县 2025 年防洪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停洞段、下江段) 实施方案的批复黔东南水函〔2025〕82 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3325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招标人为从江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从江县 从江县下江镇、停洞镇 。 | ||||||||||||||
2.2 建设规模:下江镇:水毁3处需修复重建堤防长度574.33m(含堤顶安全防护栏、排水沟、涵管等附属设施)。2.停洞镇:水毁需修复重建堤防长度1.65km(其中:左岸堤防651m,建设右岸堤防999m)。防洪堤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4级。 | ||||||||||||||
2.3 合同估算价:1631235元。 | ||||||||||||||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30天 。 | ||||||||||||||
2.5 标段划分:从江县2025年防洪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停洞段、下江段)勘察设计。 | ||||||||||||||
2.6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阶段至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及项目建设需要的相关专题、专项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工作。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或)☑和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资质、/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9日 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20日 09时1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5.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6.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6.2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8.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无 | ||||||||||||||
9.联系方式
| ||||||||||||||
| ||||||||||||||
2025年09月28日 |
文件预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