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白杨坪特色农副产品调配中心建设项目(EPC)(ESSJ-202510FJ-006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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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SJ-202510FJ-00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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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白杨坪特色农副产品调配中心建设项目(EPC)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恩市发改审批【2025】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市白杨坪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 招标人为湖北硒恩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恩施市白杨坪镇石桥子村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6294.16平方米,总建筑占地面积2659.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943.39平方米。其中新建调配中心1栋,建筑占地面积2169.87平方米,建筑面积13121.8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849.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72.47平方米);新建服务用房1栋,建筑占地面积354.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16.00平方米;改造附属用房1栋,建筑占地面积135.19平方米,建筑面积 405.57平方米。建设停车位128个,其中大车停车位3个、小车停车位125个(包含充电桩车位20个)。配套建设进场道路、道路及场地硬化、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环保等工程,并购置相关设备。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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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本次采用勘察及测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包含本项目勘察及测量、设计、采购、施工及服务等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勘察及测量、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设计: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项目各类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及配合服务。地质勘察及测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地质勘察、出具地质勘察报告,提供设计、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及测量工作: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及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勘察及测量、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7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20 合同估算价:77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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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1)缺陷责任期:2年 (2)建设范围内容最终以正式的批文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投标人前来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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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承接过一项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系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含EPC或F+EPC)业绩(设计与施工均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EPC合同或F+EPC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6)人员要求:①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若项目经理由施工方提供的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③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2025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是指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投标单位出具的缴纳社保承诺函。 (7)信誉要求: 1.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格式自拟))。 2.投标人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9B%E2%91%A1%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5%9B%BD%E5%AE%B6%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7%B3%BB%E7%BB%9F%EF%BC%88 www.gsxt.gov.cn)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各投标人应只需对上述情况进行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内,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近三年无犯罪行为承诺: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提供)近三年无犯罪行为承诺书,加盖公章并附在投标文件内,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具备相关财务能力的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确定牵头人,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②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投标;③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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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EF%BC%89%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1%E6%89%8B%E6%9C%BACA%EF%BC%88%E6%A0%87%E8%AF%81%E9%80%9A%EF%BC%89%E6%88%96%E8%80%85%E7%94%B5%E5%AD%90%E8%90%A5%E4%B8%9A%E6%89%A7%E7%85%A7%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2%80%9C%E6%81%A9%E6%96%BD%E5%B7%9E%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F%A1%E6%81%AF%E7%BD%91%E2%80%9D%E2%80%94%E7%BB%BC%E5%90%88%E6%9C%8D%E5%8A%A1%E2%80%94%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6%8C%87%E5%8D%97%EF%BC%89%E3%80%82%3Cp%3E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18日至2025年10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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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0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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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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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esweb/%EF%BC%89%E3%80%81%E6%B9%96%E5%8C%97%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94%B5%E5%AD%90%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7%BD%91%EF%BC%88www.hbggzyfwpt.cn%EF%BC%89(%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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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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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