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0935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运行效果评估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成都神鸟数据咨询有限公司 | 成都市锦江区桦彩路158号1栋1单元2层1号B221室 | 619,000.00元 | 95.1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神鸟数据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20030400 | C20030400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 《成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运行效果评估 | 《成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运行效果评估所包含的全部服务内容 | 1.实地观察 1.1依据条例中涉及的文明行为规范,如公共场所文明、交通文明等方面,制定详细的观察指标等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 1.实地观察 1.1依据条例中涉及的文明行为规范,如公共场所文明、交通文明等方面,制定详细的观察指标等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阚英、尹理军、何浩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 按下列收费标准下浮25%进行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足5000元的按照5000元收取。收费标准: 服务类项目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照1.5%,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0.8%,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按0.45%,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按0.25%收取。
注: ①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③服务费交纳账户: 收款单位: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696227043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96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0025210200041838;
2、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方式:028-61880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N5区20楼2011B号
联系方式: 028-811444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 028-81144458
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8月21日
